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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打擊人口非法買賣?(第2頁)

  古代人口販賣過程中常有女性被人販子性侵,在拐騙小孩時則常使用迷藥。

  據《清高宗實錄》記載,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安徽鳳陽的人販子馬佔文,用川烏、草烏、人腦等物,配成迷藥,將藥放在手巾中,遇到拐騙對象時,將手巾在臉前繞一下,人立即昏迷。

  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北京有一個叫王劉氏的人販子,用藥迷拐幼女有16名之多。所以,何耿繩提醒官員,審理人口販賣案時要查清案情,“奴人有無前後姦情,幼孩有無施用藥術”。古代人販子也多是團伙作案,並建立固定的黑窩點,其行為很多時候都令人髮指。

  清吳熾昌的《客窗閒話》“拐帶”條,記載了乾隆五年(公元l740年)破獲的一起拐賣人口案。此案由人販子陳大、俞九齡等8人團伙所為,拐騙了大量幼童,長相好的賣到遠方,蠢笨的殺掉食用,並將骨頭煉成丸售賣:“迭拐男女幼童不計其數,俊者賣之遠方,蠢者殺食其肉,灸骨為丸。”案發後,人販子的口供證實,當時江浙一帶類似拐賣人口的船隻有170餘條之多,足可見當時人口非法販賣的嚴重程度。

  唐代賣到中國的非洲黑人被稱為“崑崙奴”

  販賣人口在古代已呈國際化。唐宋時期,已有非洲黑人被販賣到中國,至於周邊國家人口被販賣到中國的,和中國人口被販賣到周邊國家的,歷史更早。被販賣到中國的非洲黑人,在唐代被稱為“崑崙奴”,宋代則稱之為“鬼奴”,元代稱作“黑廝”或“黑小廝”。其中以元代為甚,當時被販到中國的黑人最多。

  元代是中國歷史上國際人口販賣活動最活躍的一個朝代。被販賣到中國的外國人,主要來自朝鮮和非洲。

  元代民間航海家汪大淵所撰《島夷志略》中“加將門裡”條,對當時國際販賣非洲黑人的情況有所交代:“叢雜回人居之,其土商每興販黑囡,往朋加剌,互用銀錢之多寡,隨其大小高下而議價。”

  “加將門裡”,位於今非洲東海岸;“朋加剌”,即今孟加拉國,是當時的黑人交易中轉地。文中提到的“土商”就是國際人販子,是長期在東非做生意的阿拉伯商人,專以販賣黑人(黑囡)為業。進入中國境內的“黑廝”,有的是由土商直接販賣至中國境內的,也有的是中國海上商人從朋加剌順便帶回來的。

  在元代,被販到“漢地”的外籍人以高麗(今朝鮮半島)人為多,其中絕大多數是年輕女性,元初名儒郝經曾贊其“肌膚玉雪發雲霧”。當時的權貴人家以有高麗女人為榮,《續資治通鑑·順帝紀》中稱,“京師達官貴人,必得高麗女,然後為名家”。“黑廝”和“高麗女”甚至成了當時蒙古貴族高消費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