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月藍冰 作品

第94章 沉重往事 不勝唏噓(第2頁)

  李老伯隨即又舉了個例子,說有個叫陳四的,總共殺過四次⼈,⼀次次歸⼊情有可憐、其罪可疑的⼀類,接著碰到了⼤赦。他即將出獄了,天天跟他的⼀夥⼈擺設酒席,盡情⾼歌到天亮。有⼈問他以往的事情,他就⼀樁樁⼀件件地詳細敘說,神情⾯⾊是那樣洋洋⾃得,好象是在⾃我誇耀。

  顧橫聽了,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神情很是悲傷!

  沒想到這個時候,李老伯也良心發現似的感慨道:“唉!汙吏忍心⼲貪贓枉法的事,是值得譴責。可是,一些好官也多把讓死刑犯免去⼀死當做功德,卻不追究那些案件的真相,他們使好⼈蒙受冤枉,也厲害得很哪!”

  李老伯隨即又道:“有些奸詐的⼈長期關在監獄⾥,同獄卒內外勾結,著實撈了些錢財。我年輕時聽我爺爺說,有個姓楊的,因殺⼈⼊獄,每年都能撈到⼏百兩銀⼦。”

  “後來,因為⼤赦被釋放出來。在外⾯過了⼏個⽉,他感到寂寞⽆聊沒有什麼事可⼲,他的同鄉中有⼀個殺了⼈的,於是他就代替那個同鄉承擔殺⼈的罪名。原來按律法規定不是故意殺⼈就⼀定得長期關押,沒有死罪。”

  “他在牢房呆了一段時間後,⼜遇⼤赦,⼜根據赦令減刑等待發配到邊外去戍守。這人不想被遣送,託人寫呈⽂請求留在獄中,請求了好⼏次,都沒有得到批准,最終還是被遣送出去了。”

  聽完李老伯的故事,顧橫很是沉重地問道:“李老伯,你們為何明知做這些是不對的,是要受到良心譴責的,卻還是要做呢?”

  “小顧,我其實也不忍心,但是周圍的人都如此,我不選擇和他們一樣,也活不下去啊!獄吏與獄卒的收⼊本就微薄。像獄吏,每年領到的朝廷固定發的銀子只有六兩,按金陵城⼀般平民⽣活標準只夠四⼝之家⼀個⽉所⽤。”

  “這還是在冊的獄吏,⽽不在冊的就更低了,我們收⼊這麼低,⼤多數人還通過各種關係,打通種種關節要來縣衙當差。他們

  主要就是靠⼭吃⼭。”

  聽到這裡,顧橫對這明末官場腐敗和獄吏與獄卒的殘酷無情、暴虐成性有了真正的瞭解。遠比史書記載官場腐敗四個字要殘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