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該來的還是來了

“該來的,還是來了。”王遠行嘆了口氣。

 “怎麼你知道我們要來。”田詩也是明知故問。對於王遠行,調查人員一直是在監視著。這段時間,他有太多的反常表現,這怎麼可能瞞過眾人的眼睛。

 “當然,你們找嶽百川的時候,我就知道要出事了。”王遠行表現得非常平靜。

 “那你還老實待在這裡等著我們來找你。”田詩很奇怪。王遠行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一個什麼樣的性質。這種情況下,他就算是不跑,也不可能就這樣坐以待斃吧。

 “你們找到嶽百川的時候,我就知道你們一定會來找我。”王遠行對於局勢還是有所預料的。他是一位專業人士,對於自己的行為有著超出常人的預料。所以,他知道自己現在所處的困境。當然也有著一些準備。

 “你是一名法官,你應該為人民做主,維護法律的尊嚴。”田詩對於王遠行這個人還是分兩面看的。一方面這個人確實是有專業能力的。另一方面,這個人做的事確實是太惡劣了。

 “人民只是一個概念,誰是人民,你是,我是,大家都是。訴訟中的對立方,也是人民。既然是進入了法律程序,就要講規則。我做的事情,都從規則出發。”

 “好吧,是不是從規則出發,我們是要調查的。現在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沒有問題。不過,我需要跟單位打個招呼。”王遠行說道。

 “王主任,你配合調查的事情,院裡已經知道了。院裡的意見就是希望你能夠配合調查把情況說清楚。”這個時候,跟在田詩後面的謝國安說道。

 “那就好。”王遠行意味深長地看了看謝國安。他知道,謝國安的話代表著省委政法委就有關問題已經跟省院通了氣。如果說通氣,就意味著有一定的事實基礎和證據基礎,還有就是這個調查已經持續一段時間了。不能說今天找自己,就今天溝通。

 王遠行被帶走了,是當著省法院的工作人員的面帶走的。對於王遠行所犯問題,省院有很多傳聞。王遠行這個人太神,什麼事都喜歡參與運作。但是隻有省院的領導才知道,王遠行這次涉及的聶海蘭的案件。

 “周律師,你是聶海蘭的辯護律師,有沒有消息需要發佈。”京都新青年的胡鑫找到周薇進行採訪。

 聶海蘭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師被帶走配合調查。在審理過程中,又涉及白山省法院有人為羅家運作。這些消息被記者報道出來後,聶海蘭案件更加引人關注。

 越是引發公眾關注,就越具備新聞價值。問題是,現在的情況就是這些,怎麼去進一步挖掘獨家的新聞。這是當下胡鑫所要面對的問題。

 “該說的,我們會在法庭上講的。”接受胡鑫採訪,對於周薇來說是一個無奈的選擇。一直以來,程序的操控權力屬於司法機關。律師只能被動接受。

 不過,律師並非對於這種狀況全無應對之策。刑事案件從來都是大眾感興趣的話題。於是很多律師通過向外辦放消息,來贏得關注,對辦案機關施加壓力。

 胡鑫找上門的情況,正好相反。周薇並沒有特別強烈的意願向外界放消息。更沒有想法對辦案機關施加什麼壓力。然而記者還不能得罪。畢竟周薇不是隻辦聶海蘭一個案件。得罪了胡記者,以後需要的時候,可能請也請不來人家了。

 “你們在法庭上已經講了。有人在操作當年聶海蘭女兒遇害的案件。而且你們還強調手裡掌握證據。這些證據是什麼?”胡鑫問道。

 “這……?”周薇有些猶豫。這些證據已經提供給田詩,就屬於正在偵查的事項。如果披露這一情況,可能會產生一定的法律風險。

 “周律師,相信你也知道聶海蘭的情況。如果你們掌握了這樣的證據,公開是最為安全的選擇。證據掌握在你們手中,不對外宣佈。隨時可能會給你們帶來危險的。我是記者,這種公眾知情權的風險,應該由我們來承擔。只要你把消息披露給我,我保證一定會讓消息公佈出去。不會被任何人或力量去封殺。”胡鑫也是一名老記者了,他知道如何去說服對方。不是每一位採訪對象都是那麼配合。在生活中,人們在披露負面信息時,總是有這樣或那樣的壓力。這個時候,他需要鼓勵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