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狗 作品

第287章 殺人過後

過一陣李官福命案判定結果出來,李貴又來:“小?他是三歲的兩歲嗎?他是還在吃奶嗎?殺死個人就說他是個娃兒,啷個沒人說我老漢是個老頭呢?天子犯法都要追究他憑啷個不追究?他再小呢,他做的事不小!活生生一條命是賠償點啷個就可以抵消的嗎?那還拿法律來整啷個呢?那還喊你們來查啷個呢?那何須你們辛辛苦苦來找到他呢,殺人就該償命,任何賠償我都不要,我就要他的命,其他不要談!”

 有幾回還因為與民警發生衝突險些被逮進去了,可他揚言就算被逮進去出來還是要繼續上訴,於是收拾行李轉到縣裡法院去了,聽說結果如下:以尋釁滋事拘留三天。

 潘天發來過幾回,回回直接找陳康民,本來一點交情都沒有的關係,慢慢倒搞的找到最後走在大街上都要停下來打個招呼說兩句關懷話才轉身了:

 “......啷個說呢,實際這個娃兒心腸不壞,你看著他這樣那樣討嫌,實際娃兒是個信話的娃兒,完全是罵皮了打皮了,他個人是沒有這樣的膽子的,那天如果沒有那個大娃兒裹著的話他不會殺人的,他肯定不會殺人的。還是大人沒教育好,還是大人的問題,不能怪娃兒。”

 “也是個可憐的娃兒,從小媽老漢就沒管過他,黎祥琴光會吼會罵,王正書是,打得狠,一惹毛了撿到棍子是棍子撿到刀子是刀子。王正書脾氣也不好,恁小個娃兒從小挨多少打喲,從小到大一味就是個割草揹簍揹著,你想我們屋裡娃兒喊撿個掃把都不干他還要放牛,割草,跟大人收穀子挖紅苕背豬草,哪怕他就是躲懶呢,因畢竟他是娃兒。”

 “該給他個機會,給他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恁小的娃兒,一進去一輩子就毀了,雖說讀書不認真呢......”

 陳康民剛開始還解釋:“這個我們真的是管不著,這不是我們說了算,我們只負責憑證據抓人,是他,那就是他,板不掉的,這是法律說了算,是他個人做的事說了算,我也可憐他呀,十幾歲的娃兒,那有啷個法呢,恰巧是他這個血氣方剛的年齡,倒懂不懂,無知無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