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徭役(第2頁)

 聽到這話眾人心中不禁一陣無語,這幾天連連下大雨你會跑去巡視城牆?咱們這些人這幾天倒是見到縣衙後門時不時有頂轎子抬到麗春院去“巡視”!

 眼見氣氛到這裡有點尷尬縣丞也知道該自己發言了,不管是徵稅還是派徭役都繞不過他。作為縣丞其職責就是協助知縣開展工作縣裡所有事情都要經他的手。作為本地土生土長的人他是知道如今縣裡的財政情況和老百姓的家底已經窮到什麼份上。但是也沒辦法誰讓攤上這麼一個貪官上司,畢竟官大一級壓死人。

 縣丞沒有起身坐著向知縣張鬥耀拱手見禮說道:“堂尊!眼下衙門賬上已經沒有銀子了,官倉裡也空的快見底了不如等秋收之後再議一下修城牆的事吧!”

 縣丞想的是把這事往後拖拖著拖著就沒了,不過說這話的時候顯然沒有過腦子直接回絕上司的話,知縣的臉上已經有點繃不住了但還是強壓下火氣.畢竟這事理虧大明朝廷有過規定春秋兩季除非是關乎生死存亡的大事哪怕是朝廷都不會派徭役。

 大明朝貪官也分好幾種;第一種是既不主動去貪也不會拒絕貪。這種貪官只是肉到嘴邊了才會去伸手一般不會主動找肉,可以說大明朝絕大多數的官都是這種。第二種是有秩序的去貪在維護地方穩定和照顧各方利益的基礎去儘可能的去貪,講究的是可持續性竭澤而漁“魚塘”沒魚的時候還會犧牲一些自身利益放點魚苗下去。

 這種貪官多為基層官員品級不會太高都是些地頭蛇自然不會把自己的地盤給搞亂了,要不然上哪裡貪去?最後一種貪官是有機會要去貪沒有機會製造機會也要去貪主打的就是一個刮地三尺以讓繼任連貪的機會都沒有的那種。用魚塘來做比喻那就是拿電瓶電完魚還要抽水的那種。

 張鬥耀就是屬於第三種。

 “本縣前幾日連續接到西安府衙和同州衙門的公文,公文就在本縣的書房內。按規矩這些公文你只有本縣能看你們是不能看的,今天既然說到這裡那我就拿出來給諸位瞧瞧。來人吶!去本縣書房把那兩封公文取來給諸位看看!”

 說罷張鬥耀吩咐旁邊的書吏去取公文。不一會公文拿了過來,張鬥耀將公文交給白水縣幾位官員傳閱。一盞茶的功夫幾人都看完了,臉色都不是太好。

 張鬥耀見眾人看完後將公文放進袖口內說道:“諸位既然都看過了我就長話短說了。眼下陝北之地是流民四起有不少賊人乘機煽動刁民鬧事甚至是聚眾打家劫舍!同州境內已經進來了一批流民公文裡面說有一夥是賊人如果不休整城牆要是讓賊人攻進縣城,到時候我們這幾顆腦袋事小誤了朝廷的事才是大事!”

 眾人見話都說到這份上了也就沒有想反駁的意思。只是縣丞還有點想要繼續說兩句的意思正準備起身發言張鬥耀見狀直接一句話將他噎回去:“我是知縣!這事就這麼定了待雨停之後就開始派徭役!”

 一句話盡顯百里侯之威在大明朝知縣在縣裡就是天擁有著絕對的權威。雖然說下面的人想要和知縣鬥甚至是架空知縣也不是沒有可能但也要分情況。

 如果是一個剛剛中了進士的年輕官員被下放到下面做知縣的話別說和知縣鬥就算是架空知縣也不是問題。這樣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官員事事都要問別人稍有不慎就會出錯,對於縣衙三班六房明面運行制度都不瞭解更別提那些暗地裡的彎彎繞繞。只要下面的官員和胥吏一條心架空知縣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