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而立 作品

1079 相關情況(第2頁)

房屋產權人也緊緊跟著說:“我想請問,為什麼拆遷範圍一定要選擇我們這裡。大家都知道,現在都講要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為什麼不一點一點的規劃建設,而要大面積的讓幾萬人拆遷建設?政府部門是如何確定這個規劃方案的?我們嚴重質疑個規劃方案的合理性!希望你們能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

三江實業有限公司經理助理作了答疑,他很無辜的說:“首先我要說明一個問題,我們只是承建商,舊城重建的區域以及需要拆遷那些住宅不是我們公司可以決定的。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按照政府舊城改造方案上列出的內容進行施工。但你既然問了,我也儘量去回答。這裡我透露一下我們公司的一些決策秘密。我們之所以選擇競投這次的舊城重建項目是經過層層的考慮論證和相應的評估之後作出的。你們這塊小區一直存在居住的不安全因素,一到下雨天就積水,是省城最低窪之處…這一進行開發之後,居住加上建設商業中心,建成後地價可以持續升值,建成後可以迅速帶動這一帶地區的發展,附近居民和企業都能從中獲得很大的利益。這是一個雙贏的決定,對你們好,對我們也好!在此,我重申,項目是政府提出的,我們公司的資格是得到政府認可的,我們公司只是作為這項方案的承建商,而且是通過政府舉辦的公開招標活動獲得承建權的。”

接下來的一輪聽證,主要是質疑問題。

被拆遷人請的律師認為:三江實業公司制訂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雖然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制訂的,但是大家都知道,國家的政策是偏低,而且國家的方案是多年前制訂的,經過這麼多年,物價上漲,這麼低的補償標準根本無法滿足我們的生活需要,你們有沒考慮到這個問題呢?而且你們是把我們這塊地規劃為居住小區、商業小區,混為一用,未來發展前景那麼好,應該制訂相對高的補償標準。而且,三江省政府現在提出效能亮劍行動,這個行動首先是‘效’,其次才是‘能’這得體現出以人為本,人民服務,你們明知三江省城樓價那麼高,國家的補償方案與現實差距那麼大,按這個方案補償小市民難以生存,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怎麼會批准如此低的補償方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