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而立 作品

1079 相關情況

建設廳的一位代表也確認了相關情況屬實:第一,申請拆遷人要求強制拆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其補償的測算標準不低於法規和政策的相關規定。第二,被拆遷人沒有在相關規定的搬遷期進行搬遷以及提出高於現有方案的拆遷補償標準,有一定的客觀理由。希望雙方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友好協商並儘快達成共識。如果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協調成功,那就依法強拆。

這些基本上算是陳述,主持人即時道:“以上為各方聽證陳述人的陳述,下面將進入聽證辯論環節,請有疑問和意見的各方代表舉手輪流發言。請未發言的各位人士自覺地遵守聽證會的紀律。”

於是,聽證很快進了辯論與質疑階段。

建設部門的代表首先搶得了發言權,“經調查瞭解,北街拆遷的相關房舍系簡單的混磚結構,因拆遷達不成協議,後由西江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主持,經西江市公證處對分戶評估單位採取抽籤方式,進行現場公證抽籤結果,由評估公司對房屋產權人的私有房屋實施評估…。可是,產權人不接受評估結果,要求被拆遷房屋要按每平方米高於市場價2。5倍計價。我們認為,由於目前通貨膨脹,物價上揚,房價猛漲等現實客觀原因,該被拆遷戶的要求是有一定事實基礎的,雖然提出的計價方式高於國家房屋拆遷賠償標準的相關規定,但並不是毫無道理,,可是,這也不能滿天要價,要講依據,合理要求補償。我們希望雙方能夠在事實和法律的基礎上冷靜協商,達成共識,既維護產權人的及承租者的正當利益,又能有效推進舊城改造建設,共同促進三江省城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被拆遷人等請的律師也談了意見,“三江實業公司所提交的資料並非都是真實的,而且存在很多的不足。比方說,三層變為兩層,層高2。9米被改為2。8米。並且沒有提供任何可信的技術報告,公示後也沒有進行過任何現場說明。產權人也並未正式提出過如每平米2。5倍市場價的補償計價標準。因此,要求三江省政府、西江市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有關辦公室駁回拆遷人的裁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