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而立 作品

974 心中有氣

確實如此,中國古代就有‘刑政合一’的傳統,縣官大老爺管錢管糧又坐堂審案。幾十年來在階級鬥爭和計劃經濟下,整個社會主要以行政權力來調整,而司法很不發達甚至被取消,所以老百姓碰到糾紛想到的就是找單位找上級找行政,很少想到找法院。新聞界對於行政那一套十分熟悉,對司法就相當陌生。所以當初‘新聞官司’在大陸出現時,新聞界有些人士就很不理解、甚至牴觸。這裡還有一個因素,就是新聞媒介與行政有直接的從屬關係,只要媒介不是反對行政,行政對媒介一般是照顧的。所以,當一些公民受到媒介侵害尋求司法救濟時,就跳出了行政的框架,法院在媒介和公民之間是中立的,可以做出公平的裁決。

這個情況香港的記者們也有所瞭解,於是問道:“現在人們擔心的是法院是否公平公正?”

曾家輝客觀的回答道:“在香港,我還是第一次打官司,正拭目以待。而在內地,我們講求的是執法為公。當然,我們一些法院也存在有時候執法不公的問題,正在糾正當中。”

“那麼誹謗法不就限制了言論自由麼?”

曾家輝不贊同記者的說法,“誹謗法不是制裁言論自由的。國際上公認的觀點是:誹謗法是力求維護言論自由和人格權的平衡,所以是保護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誹謗法制定各種各樣的規則,使言論自由和人格權的衝突得到一個合理的解決,一些國際人權公約都是把兩者作為一對矛盾來規定的,香港人權法案也體現了這個精神。言論自由和名譽權都是基本人權,這兩者必須得到合理的平衡。誹謗法就提供了一個平衡器。”

“關於這次基金會訴港媒侵權一案中,採取證明內容的真實性由誰主張誰舉證,我們的媒體表示不太理解,這不是有違抗辯理論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