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加鹽大伯伯 作品

第66章李悝的“選賢任能”(第2頁)

    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新任職的丞相李悝在魏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變法改革。法家的“道”與儒家不同,儒家講究“王道”,法家講究“霸道”。所謂霸道,就是富國強兵——先富國,後強兵,只有富國才能強兵。那麼,該如何“富國”呢?這個“富”字不在於錢多——錢不過是一種交換媒介,一種社會信用的憑證,古人所謂“金石珠玉,飢不能食,寒不能衣”,說得深刻而透徹。如果片面地以為金錢就是財富,那麼只需不斷地鑄幣就好了,不過這樣很可能會引發通貨膨脹,因為市場上沒有與所鑄貨幣相當的實體商品。所以社會財富其實就是商品。

    那麼,哪種商品最重要呢?是糧食。所以李悝變法的第一條政策就是“盡地力之教”。所謂“盡地力之教”有兩層意思,一層是進一步打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國有制,鼓勵開荒,且將一部分耕地轉給農民,以期調動其積極性、增加糧食生產,而只向其收取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為政府課稅。另一層意思則如同其字面,即鼓勵區別對待不同土質的土地,在上面種上不同的作物,以此來保證最終收益的最大化。這在今天已是人所盡知的常識,然而在當時確乎是一種創新的提法。果然,按著李悝的預想,在推行了此項政策的幾年裡,魏國不論旱澇,都能有一個大致不錯的收成,而魏國各地的府庫裡的糧食也越堆越高。

    然而,社會經濟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並不是糧食越多,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狀況就會越好。糧食多了,還須得通過商人的往來搬運、調劑餘缺,如此才能滿足人們的不同需要。李悝對此早有見識,但他需要在農、商兩大部門的交流互補中找到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就是一個合理的糧食價格。因為李悝發現,如果糧食太貴,就會傷害商人做生意的積極性;反之,如果糧食在市場上賣的太賤,那麼農民肯定也不願意種糧食,他們會想別的出路,比方說,學商人去做生意,如此一來作為富國之本的農業肯定要遭受巨大的打擊。

    所以,為了穩定物價,李悝又頒佈了變法的第二條政策:“平糴”。“糴”字拆開來是上“入”下“米”,可見“糴”最初也就是買米的意思,後來引申為“買入”。所謂“平糴”也就是穩定物價,當然,最主要的就是米價。穩定物價一般有兩種手段,一種是行政手段,也就是說靠權力的硬性規定來穩定物價。不過,這種手段雖然在短期內可奏奇效,然而從長遠看來對市場穩定並無益處。這是一種笨辦法,或者說是解救燃眉之急時不得不採用的臨時對策。李悝身為魏國相,當然要為魏國“計深遠”,所以他採用了第二種手段:經濟手段。所謂經濟手段,就是靠著調劑市場上各類商品的供給(那時商品經濟之運行遠遠不如今日發達,所以暫時還談不到通過貨幣手段來調整市場)來平衡物價。如何調劑商品供給呢?李悝手上能夠動用的,自然就是官家府庫裡收上來的那些糧食布匹和其他財貨。他的辦法很簡單,在豐年以相對低的價格將糧食收上來,儲存起來。一旦來年發生災荒,糧食歉收,那麼就可以將這部分儲存起來的糧食以低價或免費的方式發放出去。如此一來,糧食的價格就不會出現大起大落的變化,平民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也就不會出現“河西兇則移之河東”或“河東兇則移之河內”的狀況了。百姓生活穩定下來,人口就一定會大量增加,如此一來魏國自會國富民強。李悝的“平糴”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