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加鹽大伯伯 作品

第60章文化方面的各大發展(第2頁)

    然而子產所鑄的《刑書》,其具體內容現已無法詳考,不過從《左傳》中的一些記載可知,子產主張嚴刑峻法,這和後來的法家是一樣的。

    幾十年後,鄭國的大夫鄧析總結當時各國的法律,編成刑書,並把它寫在竹簡上,即“竹刑”。“竹刑”因是鄧析個人所做,因而起初並沒有法律效力,後來,“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竹刑”才被執政者認可,成為官方的法律。“竹刑”較之“鑄刑書”而言,具有攜帶方便和流傳廣等特點,因而在法律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晉國在“鑄刑鼎”活動之前已多次制定和修改過法律,如晉文公時期就曾制定過“被廬之法”,晉景公時曾修改過晉國之法。雖然晉國此時已經有了成文的法律,但卻都還沒有公之於眾。

    公元前513年,在晉國發生了中國歷史上第二次官方公佈成文法的活動。《左傳》記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範宣子所為《刑書》焉。”即趙鞅等人把前任執政範宣子所編刑書正式鑄於鼎上,公之於眾,史稱“鑄刑鼎”。

    春秋時期除鄭國、晉國外,楚國也曾兩次制定法律,分別是楚文王時制定的僕區之法和楚莊王時的茆門法。此外,楚國還設有《將遁之法》:楚發兵相成,而將遁者誅。不及誅而死,“乃有桐棺三寸,加斧質其上,以殉於國”。

    除此以外,宋國也進行了公佈成文法活動,史稱“刑器械”,另外一些諸侯國為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也都相應地公佈了一些成文法。

    春秋時期,由不成文法轉變為成文法,在我國古代法制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成文法的制定和公佈,終結了法律高深神秘的狀態,使法律得以公之於眾;其次,成文法的公佈,使新興階層的利益得到保障,從而推動了封建生產關係的發展和社會歷史的前進步伐。再次,成文法公佈後,禮制被法制所取代,這為後來法家立法打下了基礎;最後,成文法的出現,適應了社會發展的需要,順應了歷史的潮流,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

    微言大義,《春秋》說了什麼

    《春秋》被譽為中國最早的編年體史書,被列為儒家的重要典籍。《春秋》主要記載了從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間的魯國的歷史,因而《春秋》這本書就是魯國的編年史。《春秋》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名字《麟經》,《春秋》寫作手法上詞語簡練,對歷史事件的描寫上言簡意賅,全書共一萬八千餘字。

    由於《春秋》語言精練的特點,便出現了對它進行詮釋的作品,被稱為“傳”。最為著名的就是“春秋三傳”,《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和《春秋轂梁傳》。

    《春秋公羊傳》是公羊高所著,《春秋穀梁傳》是穀梁赤所著,這兩本書都是在西漢初年寫成。這兩本書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力圖闡述孔子的“微言大義”,詮釋出孔子所輯《春秋》的真正意圖。

    《春秋左氏傳》是春秋晚期的魯國史官左丘明所著,此書又被稱為《左傳》、《左氏春秋》。左丘明是與孔子同時代人,因而左丘明對於春秋的詮釋勢必要比後人更為準確和真實。而且,孔子對於左丘明的評價很高,兩人的性情也十分相近,《論語·公冶長》中的記述就很好的證明了這一點:“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孔子拿自己與左丘明同類並舉,足見孔子對左丘明的看重。如此說來,《左傳》才能真正體現孔子的真意。

    作為史官的左丘明在詮釋《春秋》的時候,充分重視了這本書的歷史價值,在歷史事件的描繪上加重了筆墨。左丘明尤為擅長敘事,在敘述歷史事件時,條理清晰、內容詳實,使人們更好地瞭解了《春秋》中所提及的那些事件。此外,《左傳》在刻畫人物和記述辭令方面十分突出,描寫人物時細緻入微,而在描寫人的辭令之時又言辭巧妙、鞭辟入裡。正是《左傳》的這些特點,彌補了《春秋》作為史書的不足,同時《左傳》的藝術表現力上也要比《春秋》更為優秀。

    魏晉時期,人們開始在《春秋》的經文後面附上《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和《春秋穀梁傳》的傳文,現在人們所看到的多是三傳。

    對於孔子為什麼要輯《春秋》,早在西漢的司馬遷就給人們帶來了一種解釋。《史記》中是這樣描述孔子的動機的:“餘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從司馬遷的態度來看,孔子輯《春秋》是因為“周道衰微”,諸事不行、道德不在,與其說一些沒有用的說教,不如讓真實的事件說話,以此警戒世人。

    由此可見,孔子輯《春秋》的真正目的並不是要記述歷史,而是要以歷史上發生的諸多事件來警示世人,周禮已經不復,希望世人能夠迴歸到周初的禮制之中。因而,孔子的傾向性已經十分明確,能夠復歸周禮的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壞的,這對於《春秋》的史學價值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我國著名學者胡適曾經這樣評價過:“《春秋》那部書,只可當作孔門正名主義的參考書看,卻不可當作一部模範的史書看……《春秋》的宗旨,不在記實事,只在寫個人心中對實事的評判。”可以說,胡適一語道破了《春秋》的寫作目的和內在價值。

    《春秋》被大多數人認為是一部政治學著作。古往今來有不少人對《春秋》進行闡釋,不斷探求孔子的政治理想和執政理念,有人提出將《春秋》亦經亦史來看待,這似乎更加契合孔子著書的本意,能夠讓人更好地來認識這部書、讀懂這部書。《春秋》是中國文化典籍中的一件瑰寶,是值得後人不斷研習和探索的一部經典。

    《詩經》也稱為“詩”或“詩三百”。它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共收錄了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葉約五百年的詩歌三百零五篇。它開創了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現實主義風格,展現了中國周代時期的社會生活,將中國奴隸社會從興盛到衰敗時期的歷史面貌呈現在讀者面前。

    《詩經》“六藝”指的是風、雅、頌、賦、比、興。《周禮·春官大師》中記載:“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所謂風、雅、頌,是指《詩經》按音樂劃分的三個類別。

    “風”即不同地區的地方音樂。“風”共一百六十篇,主要包括周南、召南、邶風、衛風、王風、魏風、秦風、豳風等,也稱為十五國風,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歌。“風”是《詩經》中文學成就最高的部分,它源於最鮮明的百姓生活,其中有對美好或哀慼愛情的吟唱,也有表達遊子徵人對故土、家人的懷戀,更有對剝削壓迫的怨嘆與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