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陳 作品

第三百三十一章:夷夏


“這諸葛珪真是個人才,果然是姓諸葛的。”

此時,鄴城泰山軍幕府的淨室內張衝伸了一下懶腰如此道。

即便坐著閱覽了一天,張衝的臉上都不見絲毫疲憊,充沛的體力不僅僅讓他在戰場上十蕩十決,在政務處理上更是宛如超人。

諸葛珪提供上來的這份田土調查非常管用,讓張衝一下對漢室的土地和賦稅情況有了清醒的認識。

這種頂層觀察也只有諸葛珪這種體制內的官吏才有機會窺見全貌,即便是張衝都是不及的,他雖然來自後世對各種趨勢變化有清晰的認識,但到底原階級太低,缺乏對大漢完整的認識。

而諸葛珪的這份田土調查就彌補了張衝的一環。

先說這土地公私。最早的土地是沒有私有這麼一說的,所有都屬於氏族和公社,按井田來生產。

之後生產力發展,井田崩潰,自戰國變法以來,各國都陸續開始走向授田制。這是土地公有制度向私有轉化的一個重要轉變。從此編戶齊民、按戶授田、每戶授田百畝。

雖然民眾開始擁有了自己的土地,但卻也出現了相應的經濟義務,就如當年周天子為諸侯分封授土,諸侯們對天子有義務是一樣的。

這類義務包括頃入芻三石、稾二石,也就是說每一戶都要交芻草三石,粟禾兩石。當然這是一個繳納標準,不是每戶都固定交這個。

這些都是張衝知道的,但有一點諸葛珪在報告中寫出的就很讓張衝重視了。

其中有一條是說,實際上當年授田土地還是國家的,當時授田的對象主要是兩種,一種是有軍工者,一種是氏族。換句話說,庸佃還是庸佃,他們實際上從來就沒能從國家那裡獲得過土地。

而土地一旦被授予下去就是有授無還的。所以軍功和豪強們一旦獲得土地並長期佔有,就必然成為私有。之後就是父老子繼,代代相傳。

至於像春秋時期那樣執行嚴格的還受,公社重新定期分配的事就再沒發生過。

看到這則記錄,張衝馬上就聯想到了之前他和祭孫討論的,就是泰山地區已經分配了土地的經過一段時間後要不要再分配。

從這裡,原來當年春秋時期,土地屬於公社的情況下,也是有定期重新分配的情況在的。

但後來這一政策為何結束了呢?張衝心裡留下了問號,然後繼續看。

土地政策到了前漢高祖時期又發生了變化。那就是誰能將荒田草田開墾為耕地,誰就擁有了耕地的所有權。這是因為秦漢之亂,天下疲敝,為了鼓勵生產恢復稅收國家不得已做出的妥協。

而且為了安民眾心,還大力名田,制定法律來保護這些開墾出的耕地和宅基所有權。想盡辦法讓民眾們能將土地傳下去。甚至出現,即便一家絕戶了,主家的妻子、贅婿、奴婢都有權繼承。

自此土地私有化直接向前走了一大步。

但必須要指出的是,這依然和原先的窮苦們沒關係。因為這些人是沒可能開墾出荒田來的,只有有產之家才能有資源開墾出荒地納為己有。

而一旦這個輪子開始轉動,那就再也停不下來了。開墾的土地越來越多,但越來越屬於少部分人,大量的黔首因為無力開墾出屬於自己的土地,只能賣力到豪強之家做了佃戶。

張衝看到這裡,終於理解,為何漢代不過前後四百年,竟然經歷兩次大亂,就是這一政策鬧的。

以張衝後世的理解來看,這就是豪強們以手上的資源拉了巨大的槓桿。他們只要提供第一年開墾的資源,然後就世代可以佔據這片田土,這個過程的勞作全部由庸佃們承擔,豪強們坐享其成就行。

而這種槓桿是可以傳遞的,就是一些膽子大的,完全可以每年都開荒,只要維持出基本的資源流轉,一直到沒有荒地可開為止。

好傢伙,這不就是後來韓國的全租房嘛,厲害。

以張衝的理解,這項政策在開始是有效的,畢竟漢初那會基本沒有人地矛盾。但有地的總是部分豪強,廣大黔首還是隻能淪為耕庸,不過那時候還是有不少授田制下的自耕農的,但後來文帝時期又開始不抑兼併,允許土地自由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