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薩餅 作品

第7節 年輕的老兵

 孟之祥和孟之璋退出中軍帥帳,軍中文書前來記錄孟之祥的功勞,時人用毛筆,是春秋筆法,不過是寥寥記上數筆,曰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在某地斬殺金朝貴族軍官一名、騎兵十八人,有首級為證,得馬八匹,軍資若干,著孟之祥和孟之璋畫押即可。


 繳獲的馬匹、兵器和護具等要歸公,在那年代,這些東西都是重要物資,補充不易,自然得歸公,另行分配。


 但孟之祥拿走的馬匹、骨朵、彎刀和弓箭等,還有其它的零碎,軍中則是隻眼開隻眼閉,任其取走。


 潛規則:“你一個人可以帶走的東西,你可以自行帶走,否則就得留下。”


 孟之祥沒有那麼地大公無私,因為他是一個百騎隊的指揮官,他得為他這個百騎隊謀點利益哦。


 宋朝軍制:5人為伍(伍長),5伍25人為押(押正),2押50人為隊(正副隊將),前後2隊100人為都(馬軍=軍使、副兵馬使;步軍=都頭、副都頭),5都500人為營或部(正副指揮或正副將),5營2500人為軍(正副統制、同統制、統領),幾軍為廂(正副都統制)。


 營(部)是作戰的基本單位,步兵1營(部)為500人,騎兵1營(部)為400人。


 廂是受朝廷直接指揮的最高作戰單位,一般由文職使相(或兼都統制)指揮,但往往難以讓文官上陣,此時主要依靠軍級單位作戰。


 “軍”級單位不小,有時不止五營(2500人),可能七營(3500人)甚至十營(5000人)。


 近年來的戰鬥越大越大,軍級單位也相應擴充。


 實際運作起來,軍隊裡的低級軍官數量可以超過定額,這些多出來的低級軍官當然不會都有實職,甚至職級較低的軍官也會擔任較高職級的軍官---大戰時,死的軍官多,就容易上位了。


 孟之祥實際上的差遣官充其量就是個都頭,不過步兵一百人和騎兵一百人肯定不同的,孟之祥是騎兵都頭,顯然在一般的步兵都頭之上,馬軍的都頭也叫做“軍使”。


 不僅如此,孟之祥屬於地方禁軍系列,與那些鄉兵、廂軍的都頭更是不同,他的薪水是由朝廷支付的。


 當他與孟之璋回到騎兵隊的駐地,受到了熱烈的歡迎,手下的小軍官們紛紛上前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