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紅旗楊玫玫 作品

第1039章(第2頁)

 在一般人眼中,金絲猴皮充其量就是好看而已,並沒有什麼作用。可是在那些大老闆看來,這東西絕對屬於稀罕之物。

 尤其是港島的那些有錢人,對這種東西最是喜歡了。

 在古代,金絲猴皮比虎豹熊皮更珍貴。

 尤其是到了滿清,滿清的皇帝北方老林子起家,熊皮、虎皮、貂皮之類的皮貨見多了,也就不當回事,可是內地的金絲猴皮,他們以前沒見過,到是稀罕得緊。

 但是黃陂,金絲猴皮是皇家貴族才有享用的資格,其他人員擅自使用則是僭越大罪。

 京都的故宮博物院內收藏有塊用金絲猴皮製成乾隆皇帝用過的馬鞍墊子,不過半米見方,上邊的標價只有兩個字:無價。

 二錘這次僱人獵殺金絲猴,自然不是口中的那個什麼老闆要表達孝心,而是有人出高價收,他只是想販賣而已。

 此刻戴紅旗算是完全明白過來了,感情這三人是想獵殺金絲猴賣錢呀。

 說真地,他對於這種偷獵的人極其的厭惡。

 如果進山獵殺一些野豬,野兔或者山雞,麂子之類的野物,也可以理解,畢竟,這些東西繁殖太快,現在都快要成災了,多獵殺一些,還能減少山嶺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