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處默 作品

第52章 塵埃落定(4)

    第三代:士匄
 


    士匄的性格特點更接近祖父而非父親。他具備強烈的成就動機,敏銳的政治嗅覺,高超的政治手腕,堅毅果敢的決斷魄力。他是士氏家族第一位真正意義上的政治家、外交家。
 


    中行偃因弒君被降級,中軍將智罃去世後,理應由士匄升任中軍將。士匄卻以中行偃年長德高為由,推位讓賢。為此,他的中軍將之位推遲了六年。
 


    正是因為這一舉動,掀開了士氏和中行氏友誼的篇章。身在名利場,主動讓位,實屬難得,可見他的胸襟風度。此事也可解讀為士氏家族做大做強的原因之一。中行氏為此感激不盡,一定會死心塌地追隨士氏。兩家抱團取暖,肯定比一家單打獨鬥強得多。
 


    他的另一個驚人之舉是對欒氏的清剿。
 


    女兒士祁的誣告和兒子士鞅的合謀,共同製造了欒氏的滅門慘案。雖然士匄不是這場陰謀的主謀,卻難逃推波助瀾的角色。以他政治家的眼光,不應該也不可能識別不出其中的冤屈。再者,欒盈是他的親外孫,以他的機變智謀,若想視而不見或是減輕處罰,輕而易舉,他卻沒有選擇這麼做。
 


    最終,他手起刀落,毫不手軟。這場帶有替自己兒子報仇和清除異己色彩的行動,被罩上“剿滅叛賊”的外衣,堂而皇之,大義凜然,足見士匄玩弄權術的手段極其高超。
 


    除了謀略過人,他還虛心聽取意見建議,及時修正對外政策;統兵作戰時又身先士卒,英勇直前;他還下令,在以往晉國法典的基礎上,制定一部刑法,即“範宣子刑書”。
 


    “範宣子刑書”是士匄對法制建設的重大貢獻,他代表新興地主階級的意志,順應歷史潮流,標誌著晉國由禮治走向法治。
 


    綜上所述,士匄並非普通政客——獨攬大權,聚斂財富,作威作福,將他人尊嚴踩在腳下,從中汲取快感。他比政客高端得多。他是個全面發展的政治家,他多才多能,目光長遠,站在時代的肩膀觀察世界,治理國家,積累人脈,立足未來,高瞻遠矚。
 


    他是士氏家族的第二位正卿,跟他的爺爺士會相比,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第四代:士鞅
 


    跟父親士匄相比,士鞅唯一能跟父親比肩的是他的官運——他是士氏第三位正卿。
 


    除此之外,他在史籍上留名的主要原因總是不離“財”。他招權納賄、利慾薰心,時時處處都在挖空心思敲詐勒索錢財。他的所作所為,完全不顧惜國家大局,任意踐踏諸侯對晉國的信賴。經他之手,晉國盡失諸侯,以齊國為首的反晉聯盟之所以成長茁壯,士鞅要負大部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