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郎才盡 作品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章 朱平安很忙(四)(第2頁)


判決和尚柳鎖與尼姑王蓮還俗完婚。

鑑於王蓮父母棒打鴛鴦的前科,朱平安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又當堂寫了一首判詩,作為書面判決。有了自己這個知縣背書保媒,想來他們還俗後,王蓮父母也不會再逼王蓮嫁與馬員外做妾了,可能不會支持,但至少也不會阻止兩人成婚了。

“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波寂,此後敲門月影遙。

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朱月老。”

朱平安在公堂上揮毫潑墨,一揮而就,一首僧尼判詩躍然紙上,隨後蓋上了知縣大印。

柳鎖和王蓮接到判詩,驚喜的難以置信,喜極而泣,連連磕頭感謝朱平安,腦袋都磕的紅腫了。

“這一案為特例,因柳鎖與王蓮兩人雖私下相會,但未有姦情,不構成私通罪,故而從輕發落。我《大明律例·刑律》規定,若僧道尼僧女冠有犯和姦者,於其寺觀庵院門首,枷號兩個月,杖一百,以儆效尤。諸寺廟、尼庵應嚴加管教所屬道尼僧女冠,若有違反規定者,一律嚴懲不貸!文書對此做好記錄。”

朱平安在判決後,當堂強調告誡了一遍,避免這一案例產生負面影響,使得寺廟、尼姑庵其他僧尼效仿,破壞風氣。朱平安還讓文書對自己這一番告誡,在審案記錄上做好記錄,避免日後政敵曲解本案,攻訐自己。

聽到朱平安的告誡,柳鎖和王蓮兩人忍不住後怕不已、慶幸不已,若非他們當時沒有進行更激烈的動作,若非他們遇到了朱平安,恐怕他們就會被戴上枷鎖,貼上可恥的罪名封條,在他們紅廟寺和紅廟庵門口,枷鎖示眾兩個月,示眾完,他們還要被打一百大板。這一百大板下去,人能不能活下來都是問號。另外,按照律例,犯這種罪,女人被打板子,可是要去衣受杖的,也就是說要一絲不掛的當眾被打板子。一旦受此刑,王蓮自忖即便她在一百大板後僥倖存活,她也沒臉面再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