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王一 作品

第80章 全明星+籤合同(第2頁)

  他的簽名球鞋合同還是5年1000萬美元,附帶三個獎勵條件,前兩年合同無條件執行,後三年合同是否執行,就必須完成所有的獎勵條件。

  這三個條件,分別是:簽約之後的兩個賽季進入全明星、最佳新秀、簽約之後的兩年球鞋銷量不低於800萬美元。

  這段時間的談判,菲利普主要的精力就放在這三個條件上面,合同金額是其次。

  特別是第三個條件,800萬美元的銷售額費了他很大的努力才談下來的。

  當初斯凱奇喊出的銷售額是每年1500萬,差不多是每年代言費的8倍,被他砍到了4倍,再也砍不下去了。

  斯凱奇公司擬定這個打款,是因為喬丹與耐克的第一份合同,也有這個獎勵條款。

  當初耐克給喬丹的合同是5年250萬,一年50萬,每年銷售額400萬美元,正好8倍,可以保證耐克不會虧本。

  但斯凱奇總裁馬克·納森考慮到周權的控衛身份,沒有喬丹的得分後衛那麼吸粉,而且是他自己打算賭一把,所以條件也不能太苛刻,所以答應了800萬美元的銷售金額。

  菲利普估算了一下,84年一雙球鞋也就是幾美元,現在一般的普通籃球鞋三十美元左右,800萬的銷售額大概就要賣30萬雙球鞋。

  目前底特律大概一百萬人,以周權目前在底特律的人氣,有點困難,但加上其他的城市,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上午10點,在洛杉磯的希爾頓酒店,斯凱奇公司邀請了一些媒體,召開了簽約發佈會。

  “這家剛成立的公司瘋了嗎?”

  “鐵拳雖然有點名氣,但連全明星也不是,這家公司瘋了,居然敢在鐵拳的身上砸下重金。”

  消息宣佈,媒體譁然。

  “咔嚓咔嚓……”

  在媒體的見證下,馬克·納森和周權在合同上各自簽下了名字,合約正式完成。

  採訪環節開始。

  一個本地記者激動地問道:“納森先生,貴公司剛成立,為什麼選擇鐵拳成為你們的簽名球星?

  雖然他現在確實有一定的知名度,但那是因為暴力事件,並不是因為他的實力,他連全明星替補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