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麒麟 作品

第二百零九章:各種內情(第2頁)

  “臣附議,彼時王振權勢滔天,公卿俯首,其進讒言於君側,竟能迫七卿致仕,石尚書能持正公允,不干涉地方政務,已是殊為不易,不宜過於苛責。”

  俞士悅在一旁,亦是感到一陣棘手。

  最怕的就是出現這種情況。

  石璞並不否認自己曾經給王振送過禮,但是卻在動機上混淆概念。

  他不用查都知道,石璞所謂的侵地一案,一定是一板一眼的按照流程辦的妥妥當當的。

  沈軒雖是王振門下,但是他已經死了,地方官辦起案來,自然毫無顧忌。

  但是如此一來,卻反倒從側面證實了,石璞“堅守原則”,為了維護地方安寧,不得不屈從王振。

  從主動行賄的奸詐小人,變成了為顧全大局,而不得不曲意奉承的忍辱負重之輩。

  前番說過,三法司審案,並不僅僅依據於律法,還要看人心民意。

  石璞把自己說的如此可憐,就是為了讓朝臣對他升起同情之心。

  主動行賄和被迫送禮,雖然行為一致,但是嚴重程度卻不一樣。

  如果是主動行賄,為了謀求工部尚書一職,那麼就是石璞得官不正,自然該當罷免。

  但是若是他為了“堅守原則”而“破財免災”,只能說是私德有虧,何況還是為了不徇私枉法。

  縱然有錯,也最多是罰俸禁足,動不了他的根基。

  沉著臉色,俞士悅道。

  “石尚書所言,不過一面之詞,你說你向王振送禮,只是為了讓他不因你未替他辦事而為難你。”

  “但是事實卻是,你調任南京大理寺卿的奏疏依舊被駁回,並在四月,被超擢為工部尚書。”

  “此事,又該如何解釋?”

  對此,石璞依舊平靜,開口道。

  “此事,老夫沒有解釋。”

  “官員銓選,自有吏部而定,三品以上大員,需經由聖上御批。”

  “涉及七卿重臣,更是需由聖上親自決斷,老夫被超擢尚書,乃是太上皇天恩,其中原因,乃太上皇乾綱獨斷,自有考量,非臣下可知。”

  “或者,俞寺卿有證據能夠證明,是王振蠱惑太上皇,將此官職授予老夫嗎?”

  俞士悅神色一滯,心裡卻在破口大罵。

  這個老混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真的是不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