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麒麟 作品

第四百五十章:掙扎失敗


  朝堂之上,很多時候,不予置評也是一種態度。

  因此,當天子越過張輗和李賢的爭執,直接問金濂關於八議的時候,其實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應該說,這一次的張輗,是真的在垂死掙扎。

  搬出英國公府過往的功績,固然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會引起文臣們的反感。

  就像李賢所說的,雖然英國公府為國立下過大功,但是歷代天子也深恩厚賜,以國公尊榮許之,世代相傳,寵信不衰。

  何況,張軏又不是正牌的英國公,說破了大天,他不過就是一個英國公的親族而已。

  要是他承襲了爵位,這件事情還有的一辯,但是他不過三房的一個旁支子弟,還想拿祖輩的功勞護身,就有點過分了。

  總不能因為祖輩立過功勞,所以後輩的所有子弟,犯了罪都處置不得?

  所以,從上到下,對於張輗這次的行為,其實心中都有所不滿。

  因此,天子選擇略過此事不提,群臣也裝聾作啞,就當什麼都被聽見。

  不過,有了李賢的一番辯駁,張輗的話可以當不存在。

  但是,朱謙卻的的確確是擺出了法條,搬出了大明律的,自然不能坐視不理。

  八議之例,自古有之。

  所謂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大明律首卷便記載了八議。

  除十惡之罪以外,只要符合八議的條件,法司僅有審理之權,而無判罰之權,查明案情後,需上呈天子親自定奪。

  天子在處置之時,也當依照大明律規定的罪行最低處罰,從輕處理。

  刑部尚書掌天下刑名之事,關於案子到底該如何判決,適用何刑,是否符合八議,自然是金濂最為權威。

  事實上,當朱謙搬出八議的時候,這位老大人臉上就掛著一抹譏笑。

  這件案子,雖然處理的快,但是到底也是經過了三司合議的,如果其中有不對的,他們早就提醒天子了,輪得到朱謙來說?

  聞聽天子垂問,金濂拱了拱手,道。

  “回陛下,大明律中確有八議之例,但是,臣和大理寺卿杜寧,左都御史陳鎰在合議此案之時,均認為張軏並不符合八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