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麒麟 作品

第四百四十九章:垂死掙扎


  翌日,早朝上。

  雖說昨日是廷鞠,但是第二天按例的早朝,卻依舊照常進行。

  天子御文華殿,群臣分文武而立。

  刑部尚書金濂遞上一份奏本,道:“啟稟陛下,經昨日廷鞠,使團一案塵埃落定,三司經合議後,以此案性質惡劣,案情清楚,不宜適用秋後之例,擬於七日之後問斬,請陛下御覽。”

  雖然說,使團一案從頭到尾都是錦衣衛的活,但是事實上,錦衣衛負責巡察緝捕,但卻沒有處決官員的權力。

  所以到最後,這個奏本還得讓三司來上。

  其實,也沒有什麼要合議的,天子在庭上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擇日處斬,意思就是別拖太久,早點弄死。

  所以,刑部這邊,徵求了一下大理寺和都察院的意見之後,就決定快刀斬亂麻。

  反正,這件案子是廷鞠定下的,也不存在什麼大理寺複核的情況,因為就算核了,也沒有人能推翻天子的金口玉言。

  不過,流程還是要走的。

  按例,所有的死刑犯,都要由法司上奏,天子勾決,才能行刑。

  金濂的這個奏本,雖在意料之中,但是仍在殿中引起了一陣議論。

  不過,議論歸議論,卻沒有人站出來提出異議。

  眼瞧著天子看完了奏本,手裡已提起了硃筆。

  底下終於有人還是按捺不住了。

  都督同知朱謙上前出言道。

  “陛下,臣有本奏。”

  “使團此行雖有大罪,但非十惡之罪,故臣以為,三人不可同判。”

  “大明律中,有八議之例,張軏曾率軍征討思任發,大獲全勝,於國有功,且張軏本官從一品都督同知,宜用議功,議貴之例,酌以輕判,請陛下明鑑。”

  朱祁鈺手裡的硃筆頓了頓,抬頭望向一臉忐忑的朱謙,心中卻有些玩味。

  這個朱謙,他是知道的。

  早年間承襲父職,為中都留守左衛指揮僉事,入軍伍之後,跟著陽武侯薛祿參與北征,因功擢升衛指揮使。

  其後輾轉邊境各處,屢有功勳,一步步走到都督同知的位置上,與此同時,他和英國公府甚是親厚,獨子朱永娶的就是張輗的女兒,兩個人是正經的親家。

  土木之役時,他本在宣府鎮守,為了保障京師的安全,在不影響邊境佈防的情況下,于謙轉調了一批得力將領回京,其中就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