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人橫川 作品

16 春蠶到死絲方盡(第2頁)

  湯昭嘴唇抿了起來,緊緊抿成一條線。

  過了很久,他把眼鏡摘了下來,順便用衣袖擦乾淨。

  他的動作很慢,薄薄的兩片鏡片,他擦了很久,很久。

  擦完之後,他好像耗盡了力氣,慢慢地趴到了桌上。

  這一趴就是好長時間,燈燭一點點燃燒,大顆大顆的燭淚滴了下來,落在燭臺上,又凝固了,堆在一起。蠟燭一直燃燒,燭淚就不會乾涸。

  又過了一會兒,他面色茫然的用手指捻起書頁,向後翻過。

  本來他遞過去的信封只有前面幾頁,後面的都是新添的,也就是從這一頁開始,都是薛府裡帶出來的。

  書頁之後,是一頁空白。

  再往後……

  一抹金色耀眼生華——

  那是黃金,真正的黃金!

  湯昭的瞳孔裡倒映著金色,那是財富的顏色,是幸福的顏色,是世上最令人渴望的顏色。

  不過,那也是虹膜倒映出來的顏色,他自己是沒有顏色的,沒有特別喜,也沒有特別驚。

  “果然是金子啊。”

  之前那封信被扔回給他時,他便已察覺到分量不同——那絕不是紙張的分量,別說加一份信紙,就算加一本字典也不能這麼沉,只能是在裡面加了金銀,總不能是加了鐵錘吧?

  這件事一開始就令他倍感古怪。

  薛府的態度當然是惡劣的,惡劣到讓他本能的十分生氣。

  可是拋出來的饋贈也是實實在在的。

  倘若直言叫自己拿錢走人,那倒可能是嫌麻煩用錢打發自己,但偏偏一字不提,好像不存在贈金一樣,怎麼想都不合常理。

  若只是給幾個小錢還罷了,既然送出真金白銀的大手筆,何妨說幾句客氣話,好歹結個善緣,又不費什麼力氣,何必惡語相向呢?

  在薛家門前,湯昭其實還沒想清楚。

  他最後向薛府說得那番話,一般人聽得覺得是氣急之後的嘲諷,有心人也可以覺得是真心道謝。

  是道謝還是嘲諷,他自己也分不清。

  就看主人家是善意的聽,還是惡意的聽吧。

  他希望是善意的,離開薛府之後越來越希望。

  畢竟那是陳總最後時刻讓他去找的人,湯昭真心希望不要辜負了。

  金子有信紙那麼大,薄薄的一片,大概在一兩左右。掀開金箔,下面墊著一張紙,然後又是一張金箔。

  一共六張金箔,也就是六兩金子,以現在的銀價,能換一百二十兩銀子。

  真的不少了。足夠買二三十畝良田,再在城裡買兩間房,舒舒服服衣食無憂。如果只是養活自己,一個人一年五兩銀子足以溫飽。而要買人,一個丫頭童僕七八兩銀子也到頭了。也就是說,如果湯昭活不下去,自賣自身,賣十次也賣不出一百兩銀子。

  當然他是不知道他在人牙那裡有一份超高的估價,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收起黃金,最後還有一封信。

  那是回信。

  比起湯昭的字,甚至比起陳總的絕筆,這筆字可不大體面了,並不是無力,而是相當粗陋稚拙,就像剛學寫字的人一筆一劃的爬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