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遺珠


  晚飯,方蟄的晚飯被自己給耽誤了。白莉羞愧難當!

  1992年松江春天的夜晚,還不是將來那個隨處可見燈火通明,人潮如湧的城市。

  校園附近還是比較熱鬧的,奈何現在是假期,走了好一陣也沒看見開門的飯館。

  做好人好事的結果,就是肚子餓的咕咕叫。前方的路邊有一處燈火,走近了看一眼頓時鬆了一口氣,晚飯有著落了。一個棚子,兩張桌子,幾把椅子。老闆是個中年男子,手裡捧著一本書放下來。

  “老闆,來一碗老鴨湯泡鍋巴。”坐下之後,方蟄招呼一聲。

  時間還是正月裡,大排檔能夠在這個時候出來做生意本身,就很說明問題。

  煤爐上架著大鍋,這年月的大排檔往往如此,老鴨湯泡鍋巴,或者是大排面。炒菜什麼的不用想了,就算弄了,生意也好不了。

  老闆笑了笑,起身回頭一嗓子:“有客人了。”身後的門裡出來一個女子,方蟄只是一眼就呆滯了。中文系九二屆最大的遺珠,沒想到在此刻出現了。

  上一輩子方蟄參加過一次同學會,本不想參加的,奈何同學們一再邀請。當時已經結婚的方蟄,獨自參加了同學會。就在一次,吳明珠閃亮登場。

  隨意的馬尾變成了棕色的波浪,黑框大眼鏡摘了下來,一身名牌oL裝,身上飄著淡淡的香水味,方蟄記的很清楚,“邂逅”。後來私下裡,男同學們都表示,當初真是瞎了狗眼。

  都說同學會挺亂的,方蟄一直是個有自我道德標準的男人,結婚了就該規矩一點。所以當時混的不算很差的方蟄,只是欣賞的心態面對,沒有上去撩騷。

  當時的感覺就是,明珠蒙塵,鳳凰涅槃。

  方蟄忍不住笑了笑,現在的吳明珠,大黑框眼睛加上刻意的長劉海。回想當時的吳明珠,昂首挺胸,侃侃而談,充滿了自信。哪像現在,低眉順眼,聲音像蚊子叫。衣著樸素的看一眼就知道,洗的顏色都掉了。

  乾淨,卻不顯眼,這就是現在的吳明珠。嗯,知道在低調上面,兩人是一致的。學習成績嘛,方蟄僅僅是不掛科,吳明珠年年一等獎學金,學霸中的學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