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油奶酪 作品

第九百三十七章 抄襲判定


  秦絕蹙起眉頭。

  她打開筆記本電腦,找到那首“受害歌曲”《飛越星河》,把它和自己私人硬盤裡儲存的《翱翔》一同導入音頻處理軟件,戴上耳機細細辨別。

  判斷音樂作品抄襲與否在藍星有詳細的流程,單純一句“聽起來好像xx啊”並不能作為強有力的依據,具體還要看兩大方面,即“疑似抄襲方與被抄襲作品之間有無接觸渠道”和“作品本身有無實質性相似”。

  接觸渠道很好理解。如果某人心血來潮私底下寫了首歌曲小樣,沒有在任何平臺公開發布過,在現實中也沒有播放給任何人聽,那他或她首先從接觸面上就杜絕了被抄襲的可能。換句話說,別人壓根都不知道、沒聽過你寫了這樣的旋律,想抄都沒地兒抄。

  這種情況下,如有音樂相似,那隻能是創作思路真的撞了,純屬巧合,不構成抄襲。

  而實質性相似,也並非網絡盛傳的“幾個小節雷同即為抄襲”,而是要落到實處,以“至少連續四個音樂小節”為基礎,對比曲譜的和絃構成、旋律走向、節拍、調性、主題、編曲選用的配器和實際演奏效果、作品表達的感情色彩等等。相似的點越多,被判定為抄襲的可能性就越大。

  除此之外,還有三個經常發生的誤會,那就是“音樂風格”、“音樂採樣”和“合法改編”。

  音樂風格說起來很淺顯易懂。比如搖滾歌曲,經常有一段酷炫霸氣的電吉他solo;再比如抒情曲目,經常有一段乾淨溫柔的鋼琴旋律做導入。爵士樂裡常有貝斯,管絃樂裡幾乎必備大中小提琴。這是種近乎於傳統、模板似的組成部分,只要是這個音樂風格,必然有聽感相似之處。

  然而,有些對編曲不敏感的聽眾一聽某兩首歌,就覺得“嘿,風格好像啊,旋律也有點像,哎呦,樂器都用的一樣的!該不會是抄襲吧?”,這種沒有依據的粗糙判定純粹是無稽之談,被扣帽子的原創者也十分無辜。

  畢竟要是真照著這樣的說法來,那麼所有節奏是“動次打次”的歌曲都會中招,世界上就不存在純粹的原創了,大家都在抄。

  而音樂採樣某種程度上和論文引用有點類似,指的是編曲者把公共版權範疇內的音樂、音效原模原樣或加以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