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洛商司 作品

第181章 兩難的境地(第3頁)





    “是這樣的,對方律師過來了,說可以賠償,不道歉,你看什麼時候有時間,過來和對方協商一下。”




    “這件事,我覺得你們雙方面對面協商更好。”




    聽完警察的話,常寧毫不意外,她說:“明天中午可以嗎?”




    “可以。”




    “那好,明天中午我過來。”




    結束通話,常寧把手機放回包裡,溫為笙說:“是警局來的電話?”




    常寧點頭:“嗯,警察說周小姐的律師來了,說賠償,不道歉,讓我有時間過去和對方協商一下。”




    溫為笙眉頭皺了,這個答案意料之中,是周妤錦的性子。




    尤其,當時她傲慢的態度便已經說明結果。




    她寧願給錢都不會道歉,她也不認為自己有錯,更不認為自己隨意傷害他人有罪。




    溫為笙看常寧:“你怎麼想的?”




    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並不小,不好解決。




    如果常寧堅持要周妤錦道歉,以周妤錦的態度,那就只有一條路,告周妤錦。




    但是,這樣的話常寧便會很辛苦,同時她的工作和生活也將受到影響,包括家人。




    當然,周妤錦亦同樣,甚至周妤錦受的影響更大。




    畢竟周家,她一個周家大小姐,要因為這樣的事惹上官司,一旦被爆出來,對他們周家的聲譽,包括公司影響都不小。




    可以說,常寧一旦告周妤錦,周妤錦必討不了好。




    但同時,這仇也就徹底結下了。




    以周妤錦這性子,官司輸,她絕不會善罷甘休,她肯定還會做出什麼來,到時候,常寧會更麻煩。




    但如果不告周妤錦,收了賠償也就相當於自己後退,日後要有個什麼事,周妤錦也肯定有得說。




    這件事怎麼做都有影響,就是或大或小的問題。




    這一刻,溫為笙眉心擰的緊了,面色逐漸凝重。




    他不會替常寧做決定,他聽常寧的,她無論怎麼決定他都支持她,幫助她。




    既然麻煩上門,那就直接面對,不懼不怕。




    常寧放好手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