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木不想撲 作品

第四百四十五章 恐怖如斯(求月票)


    陳啟明的車子在西安城裡行駛沒多久便主動停了下來。

    陳啟明親自下車,攔下了後面的一輛麵包車。

    敲開車門,瞧了一眼副駕上位的那位手裡的數碼相機,陳啟明掏出一包未開封的香菸,給車裡的幾人一人遞上一根,隨後詢問:

    “幾位在哪家報社高就?”

    馬大恆接過香菸,露出討好般的笑容:“明仔,我們是壹週刊的。”

    聽到是壹週刊的人,陳啟明頓時眉頭一皺。

    若論全亞洲哪家報社他最討厭,絕對非壹週刊莫屬。

    與其他報社的報導正規化不同,壹週刊素以無底線著稱。

    陳啟明個人的好多緋聞黑料都來自於壹週刊。

    “都別跟著了,去吃頓好的吧!我請,今天你們也拍不到我什麼東西。”

    雖然不喜歡壹週刊,但陳啟明還是掏出幾百塊,讓幾個記者別跟著他了。

    馬大恆與其他幾人對視一眼,馬大恆笑著接過錢,“既然明仔你這麼說了,你的面子我們一定給,我們馬上就離開。”

    聞言,陳啟明點了點頭,語氣和藹的跟馬大恆聊了幾句,隨後這才回到自己的車上。

    車子再次啟動。

    只是,才走兩分鐘,陳啟明便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那輛麵包車還在跟著他。

    李小玟看了一眼後視鏡,詢問道:“需要再警告一下他們嗎?”

    “不用了,他們想跟就跟,你給警方打個電話,直接報警,就說懷疑有人想綁架我。”陳啟明直接說道。

    “這……”李小玟頓時驚了,“這會不會不好,畢竟是記者。”

    “沒什麼不好的,我已經警告過他們了,他們還想跟,那我只能懷疑他們別有用心了。”

    陳啟明本來就對壹週刊不感冒。

    現在,對方在收了他的錢,都已經承諾不會繼續跟拍了,卻又食言。

    那他自然可以不用客氣。

    聽完陳啟明的話,李小玟沒繼續多說,直接給當地警方打了報警電話,說懷疑有不法分子對陳啟明圖謀不軌。

    陳啟明是什麼人?

    國際巨星。

    毫不誇張的說,陳啟明現在就是中國在世界上的一個招牌。

    他不論走在中國任何地方,他都會受到一定特殊對待。

    在西安同樣如此。

    所以,僅十分鐘不到,幾輛警車就趕了過來。

    警車先在陳啟明的車旁邊停下,在李小玟指了指身後的麵包車以後,幾個警察便直接走了過去。

    先是要求幾人拿出駕駛證、身份證……

    陳啟明透過後視鏡看了一眼,見幾個記者都被要求下車檢查以後,便不再理會,與出警的警官打過招呼以後,直接驅車離開。

    他對幾個記者接下來會被怎樣不感興趣。

    但想來,接下來幾天他們應該是打擾不了自己了。

    哪怕對方證件齊全,有記者證也沒用。

    因為,香港的記者證在這個時期的內地是行不通的。

    他們如果要在大陸採訪,需要大陸宣傳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的手續。

    直接在大陸採訪,會被視為非法。

    陳啟明不相信那幾個壹週刊的傢伙能搞到手續。

    所以,接下來幾天,他們多半要被拘留。

    擺脫了記者,陳啟明終於順暢的回到居住的酒店。

    回到自己的房間,洗漱了一下,時間來到八點。

    陳-->>
                                         
啟明準時開始與自己授權去收購亞視的團隊進行了電話會議。

    這次電話會議主要內容還是亞視方面的報價問題。

    目前,陳啟明主要的目標還是林家擁有的股份。

    不過,林家雖然因為林百欣陷入土地案被拘留,導致他家想把亞視股份出售。

    但林家卻不打算出售他們手中的所以股份。

    林家只願意出售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要價3.1億港幣。

    陳啟明對這個價格還算滿意。

    但他對只能拿到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並不滿意。

    雖然百分之二十五已經可以成為亞視的大股東,但並不保險。

    所以,在電話會議上,陳啟明要求了收購團隊儘量聯繫其他股東,儘量多收購他們手中的股份。

    對於能否拿到更多的股份,陳啟明並不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