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林志玲



                (ps:把前面一章的休學改成了半工半讀。)

    處理好了學校的事情後,陳啟明沒在學校多待,又去了相關部門辦理各種證明他有兩個人要養,不用入伍的材料。

    其實陳啟明也完全可以不用這麼著急的。

    他今年才十九,並且,按照規定,在讀大學生可以暫時免疫強制徵召,可以等大學畢業以後再去。

    但陳啟明覺得,這事拖著也是拖著,還不如直接現在就把它搞定,免得再過兩年後出現其他狀況。

    本來像陳啟明這種事情,肯定是很難搞定的。

    但架不住葛福宏人脈廣,背景深厚。

    其不僅跟竹聯幫護法吳敦關係很好,有黑道背景。

    在官面以及商圈中,她一樣擁有著很多人脈。

    比如年代集團的邱復生,這位在今年二月成立兩岸影視交流會,極力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寶島傳媒大亨與她也是關係匪淺。

    在各種強大人脈關係以及背景下,葛福宏幫陳啟明處理這件小事並不是太困難。

    僅三天時間,陳啟明就拿到一則證明他有倆人需要養,不用入伍的證明書。

    ……

    五六月正是寶島天氣最好的時候,不冷也不熱。

    陳啟明抱著一杯奶茶,漫步在街道上。

    自從他上報發唱片回家以後,他就成了新店區的風雲人物。

    每天都會大量親戚朋友上門。

    這些人有些是單純的為了看看他這個明星的尊容,也有的人則是抱著請他辦事的心態上門。

    你難以想象一些七大姑八大姨圍著你,讓你帶他們的兒子或者女兒也去當明星的場景。

    說實話,陳啟明自己現在都只是個新人,雖然頗受葛福宏重視,但如果真因此把自己當根蔥,那就太看得起自己了。

    因此,指望他帶親戚當明星,這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偏偏有時候,陳啟明還不好說拒絕。

    你一說拒絕,別人肯定私下裡說三道四,說你發達了以後,都不認親戚了。

    講真,對於這些嫌貧愛富的親戚,他是真不想理,但有些事情又不能表現出來。

    所以,為了躲清淨,這兩天陳啟明辦完正事以後,乾脆先不回家,就在外面待到天黑才回去。

    今天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