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 作品

第168章 冒失與應付


  二人說幹就幹,當即,鬍子曰就安排身邊的斥候帶著俘虜和陣亡袍澤,返回瀚海都護府去繳令。而他自己和曲彬,則從戰死的突厥人身上,扒下的鎧甲,套在了各自的鎧甲之外。又各自帶著四匹戰馬,三把橫刀,兩張角弓、五壺羽箭和足夠吃十天的乾糧,穿過了沙棗林,繼續向突厥人的營地方向摸了過去。

  也不是單純的邪火上頭,二人這樣做,其實也考慮過即將面臨的風險。總體來說,只要不摸到突厥營地的五里之內,喪命的機會並不高。

  首先,現在的突厥狼騎,實力跟當年曾經打到渭水河畔的那支狼騎,根本沒法比。如果跟狼騎的斥候在野外突然相遇,哪怕對方的數量被自己這邊多出十倍,鬍子曰和曲彬兩個,也有把握全身而退。

  其次,瀚海都護府的斥候,能力有限。帶在身邊,也幫不上多少忙,反而容易引起敵軍的關注。而就鬍子曰和曲彬老哥倆,想找地方藏身便容易了許多。實在不行,臨時找塊灌木叢鑽進去,都能躲上一兩個時辰不被敵軍發現。

  再次,就是天時對自己有利。太陽已經落到了大地邊緣之下,馬上夜幕就要降臨。除非決定對瀚海都護府展開夜襲,否則突厥狼騎的主帥羯盤陀,不可能入夜之後再派斥候出營,更不可能派大股兵馬出來巡視。而小股巡邏兵,也不可能離開營地太遠。

  黑夜裡人的視野有限,相隔超過二十丈,往往就無法發現彼此的身影。只要保持足夠的警惕,鬍子曰甚至有把握,在巡邏兵來到能發現自己的距離之前,搶先一步藏起來或者溜走。

  至於此行符合和不符合軍中規矩,如果鬍子曰和曲彬兩個是循規蹈矩的人,也不至於擁有如此高超的身手且為大唐征戰多年,卻連個像樣的都沒撈到,就解甲歸田了。

  而接下來所發生的事實也證明,鬍子曰和曲彬兩個的判斷沒錯。一路摸到了距離突厥人的大營不到五里遠的地方,二人都沒有遇到任何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