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鋒起舞 作品

第1173章 提出要求(第2頁)

  他在早晨與大哥分開不久,就已經接到過命令。

  在他代表陽城警方,與臨海警方聯合辦案的過程中。

  要儘量配合或者說服從臨海專案組的安排。

  支隊長郭通達下達這樣的指示,實屬正常。

  在雙方聯合辦案的時候。

  難免會有發生意見衝突的時候。

  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辦?

  趙老二的級別委實不高。

  又是異地辦案。

  所以,在意見產生衝突的時候——

  不可能讓臨海警方向他妥協。

  反之,就是趙老二必須妥協。

  而且,省廳領導在第二起案件發生不久——

  也曾經下達過相關指示。

  在錦縣的這起案件中,由於發生在臨海公安局轄區。

  所以,在雙方聯合辦案的時候,以臨海警方為主。

  而這,也就意味著,趙老二在與臨海警方聯合辦案的時候——

  不能擅做主張。

  他要在臨海警方的安排下,展開工作。

  當然,有一點是肯定的——

  臨海警方無法對他進行強制命令。

  除非,臨海警方通過對陽城警方施壓——

  讓趙老二的主管領導郭通達,向他下達命令。

  則又另當別論。

  具體到眼前這件事上。

  本來,臨海警方給趙老二安排了在錦縣的搜查任務——

  在任務沒有結束前。

  趙老二是不能擅自離開任務區域的。

  如果在臨海警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

  趙老二就做主帶著手下離開。

  就相當於違背了臨海警方的相關安排。

  如果臨海警方向陽城警方提起抗議。

  趙老二就難免會被問責。

  但眼下,既然大哥下達指示。

  趙老二無論如何,都是必須要聽從的。

  他已經做出決定——

  如果他編出一個理由後,臨海警方能同意他離開。

  自然是好。

  但如果,臨海警方不同意。

  趙老二也肯定會帶人離開,按照大哥的安排行事。

  回到眼前,趙長天面對老二給出的回答。

  倒是沒有多想。

  “老二,你盡力就好!

  如果阿劍不能跟你一起返回市裡。

  也不用強求!”

  趙長天語氣急促的向老二交代幾句後,主動掛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