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升堂


  等了沒一會兒,陳明月便看到蘇秦身穿官服,出現在公堂上,坐下一拍驚堂木,立馬有衙役高喊著升堂。

  就和電視上的差不多。

  “升堂了,升堂了,快讓我看看。”

  “衙門重地,不得喧鬧,再後退兩步!”

  陳明月身後的吃瓜百姓激動不已,個個都想往前擠,尋個最好的位置觀看,卻被帶刀攔在前面的兩個衙役喝退。

  “宣楊陳氏上堂!”

  一陣子“威武”過後,陳明月終於被宣上公堂。

  和她一起的,還有從牢裡帶上來的、戴著枷鎖的楊大山、楊大河、趙得柱和趙春福四人。

  驚奇的是,原本被陳明月打傷的四人,在牢裡那種環境下竟然還養好了傷。

  除了髒醜些,竟然臉色紅潤,不見萎靡。

  也不知道是不是擔心四人受傷在牢裡會一不小心嗝屁,撐不到升堂之日,蘇秦特意請大夫給他們看過。

  看來這牢坐得還挺舒服的。

  他們看見陳明月,眼中有惡意一閃而過,但因是在公堂之上,他們也不敢表現太過。

  瞪了陳明月一眼便跪下來叩見蘇秦。

  陳明月也跪下道:“民婦楊陳氏,拜見大人。”

  蘇秦清了清嗓子,道:“將狀紙呈上來。”

  陳明月連忙掏出懷裡的狀紙遞給靠近她的衙役,再由衙役遞給縣令大人。

  將狀紙交上去後,接下來便沒有她什麼事了。

  由於人證(當日的一眾衙役)、物證(陳明月額頭的傷和楊大山、趙得柱、趙春福逃跑時趕的馬車)俱全。

  蘇秦誦讀了一些大乾律例後,很快給四人定了罪。

  謀財害命未遂!

  “故,按照大乾律例,判楊大河、楊大山二人,獲刑五年,另杖打二十大板。

  趙得柱、趙春福二人,獲刑三年又六個月,另杖打二十大板。畫押認罪後即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