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九百三十四章 重大作案嫌疑

蔡珽訓本人在長陽市工作,已經離婚,但有兒子判給了妻子,所以,只要拿到他兒子的dnA,與其本人做比對,比中就能確定死者的身份了。

 當然,以刑警的嚴謹來說,比不中也不能說死者就不是蔡珽訓了,所以,警方還進到蔡珽訓的房間裡,取了他的牙刷和剃鬍刀回來做比較。

 運氣很好,幾件dnA的樣本都比中了,也就是確定了死者的身份確為蔡珽訓。

 如此一來,此前派出的人手就可以全員撤回了。

 郎亨派出去的上百名刑警是去確定屍源的,現在屍體的照片和身份證號都出來了,再讓他們繼續順著前序的線索去追查,純粹就是浪費警力了。

 申耀偉同樣被招了回來。

 那隻泡漲的皮鞋繼續追查下去,也是有希望的,但也不過是希望罷了。還是現在的結果更讓人輕鬆。

 而所有被調回來的警員,第一時間就被投入到了證物堆裡去。

 差不多120名的民警,再配30名左右的年輕人,總計150人,誓要將這個證物堆刨個底朝天。

 這是一方面積15畝的魚塘,最深的淤泥有2米,平均深度在一米以上,將這些淤泥全部挖出來的土方量,就是方。

 而普通的中大型挖掘機如200型,不間斷作業。每小時能挖土300方,但用來挖淤泥,連一半的工作效率都沒有。所以,要將方的淤泥挖出來,需要超過100個小時的機時。分配給4臺挖掘機做,平均每臺也要幹25個小時。

 實際上,每臺挖機開銷的時間都超過了30個小時,因為雖然很多人確實沒有把人當人看,但開挖機的確實是人。

 同樣的,為了處理這方的淤泥,申耀偉也做了很多的工作。

 首先,他確認了堆積淤泥的場地。這裡除了面積要足夠大,且不被附近村民投訴以外,還要上下水便利,易於沖洗淤泥。

 其次,場地要方便進車和卸車,也就是交通方便。同時,它又要有一定的封閉性,因為場地裡堆積的雖然是沒人要的淤泥,可淤泥裡存放的全是物證。刑警們不僅要防止有人從這裡偷東西出去,還要保證沒人往裡面丟東西進去。

 畢竟,死者是死在村裡的魚塘裡的,村裡人就沒有一點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