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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知府出面,暗流湧動!


  楊明似乎抓到了一絲線索。

   他不動聲色道:“自然是沒有,酒坊才開張半年,這幾個月盈利加起來,將將五十萬,離酒稅還差一大截。”

   “若是平江府的酒稅花落別家,我就打算將酒坊搬到明州去,想來石家自有辦法拿下酒稅。”

   皇商之事,楊明另有用途,現在還不想公佈,便搬出了石家當擋箭牌。

   錢進財恍然大悟。

   他露出不敢苟同的神情,勸說道:“楊大官人,小人斗膽直言,您生於斯長於斯,對平江府瞭如指掌,可若到了明州,寄人籬下,又豈是好受的?”

   楊明故意唉聲嘆氣道:“我又何嘗不知?可要是借了五十萬兩,稍有差池還不上,我豈不是要白白搭上一條性命?”

   大興國的律法對民間借貸十分嚴格。

   還不起錢,將依照數額大小處以刑罰。

   若是幾百兩銀子,頂多就是坐牢。

   可五十萬兩這麼大的數目,就得償命了。

   “原來大官人是擔心這個,大官人只管放心,即便您真的還不上這五十萬兩,興隆錢莊也決計不會追究。”

   錢進財說著,面露難色道:“不過,大官人還需拿些物件抵押,小人才好向東家交代啊。”

   狐狸尾巴露出來了。

   楊明在心裡冷笑,明知故問道:“錢管事也知道,楊某如今身無長物,也只有這個酒坊值些錢,若以酒坊抵押,能借到五十萬兩嗎?”

   錢進財眼中的喜色一閃而過:“能借!誰不知道貴酒坊是棵搖錢樹,能日進斗金,借五十萬兩綽綽有餘啊!”

   “若是大官人願意,今日便可籤契書,月息一分五,為期三月歸還。銀票都準備好了。”

   這條件,著實是好得過分了。

   五十萬兩銀子,月息一分五,便是自己用不著,轉手用五分利再放出去,大把人搶著借,一個月就能白撿兩萬五千兩。

   這,根本無法拒絕啊。

   可是,世上真有這種好事?

   楊明很慶幸,自己唯一的缺點是好色,而不是貪財。

   他搬出了最後一個藉口:“哎,盛情難卻,楊某本不該拒絕,可是,這麼大的數額,我實在是找不到保人吶。”

   “這,石家不能為大官人作保嗎?”

   錢進財愣住了。

   借貸契約,必須要有保人,還得是有能力替楊明償還五十萬兩的人。

   他倒是根本不在乎保人不保人的。

   可是,他如果表現得過於熱情,楊明必然會起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