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夢的風雪 作品

第兩千七百三十七章 看透


  在燕朝的律法之中,確實有只有商籍才可以經商這一條。

  也就是說,你只要想經商,就必須先去官府登記。

  把自己的戶籍改為商籍,然後才可以經商。

  否則的話,是不允許經商的。

  而商籍地位底下,尤其一條是,商籍,及其子女後代,不允許參加科舉。

  而一旦入了商籍,想要脫籍,非常難。

  不存在我先入商籍賺錢,賺夠了銀子我再脫離商籍的情況。

  可以說,一旦入了商籍,幾乎一輩子,加後代子女,就永遠都是商籍了。

  只是沒有辦法,很多人為了謀生,也不得不如此。

  嚴格來說,農籍的地位是比商籍要高的多的。

  不過,話雖如此,但是隻要有了錢,基本出門在外,人家也會高看一眼。

  沒有銀子的窮苦農籍,也同樣會被人看不起。

  所以,賺了銀子的商籍依舊可以過的很享受,最大的不好,也就是子女後代不能入仕這一點了。

  而商籍才能經商這一點,只限於百姓,是不存在於上層階級的。

  比如像是白一弦,名下有不少田產鋪子。

  有自己開的,甚至有皇帝獎勵的。

  難道因為獎勵個商鋪,就要把堂堂王爺變成商籍嗎?

  所以說,任何規則,都只是統、治階、級創造出來,約束下層百姓的。

  而韓愛,身為侯府之子,哪怕只是個庶子,但也是侯爺的兒子,自然也不在商籍才能經商這條律令之內。

  他堂堂一個侯爺之子,居然入了商籍,何其可笑呢。

  這一切,必然都是侯府夫人搞的鬼。

  韓愛心知肚明,但卻又無可奈何。

  他只好去了衙門,想要將自己的戶籍給改回來,脫離商籍。

  原本還以為,這應該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

  只要亮明自己侯爺之子的身份,應該就沒有問題了。

  但萬萬沒想到,居然改不了。

  他親自去了衙門,居然都不行。

  對方打著官腔,百般刁難,就是不肯給他改。

  韓愛據理力爭,對方一概不理會。

  對方的原話,意思就是,韓愛雖然是侯爺之子,但如今,已經分家,自立門戶了。

  而侯爺之位,將來是要傳給侯府大公子的。

  所以,韓愛以後,只能算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