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明 作品

第二百六十二章:尚方劍(第2頁)

    “末將,在。”

    孫傳庭神色清冷,目光如同鷹隼一般銳利,向前踏出一步,寒聲道。

    “三屯營總兵陳國威臨陣脫逃,致使青山關丟失,放縱建奴破圍,罪無可赦!”

    “三軍將校無不奮勇,上下軍民捨生忘死,眼見合圍功成之際,卻因宵小膽怯致使功虧一簣!”

    孫傳庭一手按刀,一手挎帶,面對著陳望,森然下令道。

    “我命你,即刻持尚方劍,趕赴薊州鎮北,誅陳國威以正軍法!”

    孫傳庭將令下達,宛如一顆大石落在平靜的水面之中,立時便在軍帳眾將之中激起了千層的浪花。

    對於手握重權的總督,皇上一般都會賜尚方劍以示看重,同時也代表著授予其便宜行事之權。

    畢竟戰場之上戰機轉瞬即逝,若是事事皆需上報,皆需請示,那麼必然會耽誤軍情要務,因此總督實際上本身也具備便宜行事之權,尚方劍大部分時候只是一個象徵。

    真正先斬後奏之權,基本上沒有人當真。

    這麼久以來,真正行先斬後奏之權,沒有下審判便直接動手只有袁崇煥一人。

    但是袁崇煥借尚方劍之權,登東江島先斬後奏斬殺毛文龍的舊事,當時在朝野之中引起了極大的震動。

    各鎮武將人人自危,甚至不敢踏出兵營半步,唯恐重蹈覆轍。

    袁崇煥最後的下場,是在京師被凌遲處死,其中一條罪名專戮大帥,正是指責他未經審判便斬殺了身為平遼總兵的毛文龍。

    陳國威望風而逃,怯敵不戰,確實應當懲戒,甚至斬殺,但是這一切的一切,首先還是需要朝廷定罪。

    雖說陳國威和毛文龍不能相提並論,兩人雖然都是總兵,但是實際上級別陳國威要低得多。

    簡單來說,毛文龍所統領的東江鎮規模巨大,幾乎可以比擬最初的九邊重鎮。

    陳國威所統領的鎮,只不過是一個小鎮罷了。

    而且陳國威確實是不戰而逃,已經證實,只是朝廷還沒有定罪。

    而袁崇煥昔日斬殺毛文龍之時,給毛文龍定下的罪責很多都是莫須有的罪責。

    但陳國威就算再怎麼不堪,到底也是一鎮的總兵,營將的頂點,武臣之中的最高職務,不是什麼普通的參將、遊擊。

    自土木堡變後,重文輕武已久,在後來便一直是以文制武,文官總督有權節制各路總兵,制定方略,發號施令。

    但是總督的權力再如何大,也沒有斬殺一鎮總兵的權利,無論於情,還是於理,都沒有。

    陳國威確實該死,但不應該是死在孫傳庭的手中。

    身為一鎮的總兵,作為武臣的頂點,都可以不經審判便被誅殺。

    他們這些普通的將校,又豈不是可以更加被隨意的處決。

    軍帳之中,氣氛一瞬間幾乎凝結,帳內一眾將校的目光皆是向著孫傳庭投去。

    陳望雙手抱拳站在眾人的前列,不敢躬身,也不敢垂首,更不敢應命。

    孫傳庭下達的命令讓他感到了巨大的壓力,這個時候他如果應下了軍令,不知道將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但是不接又不行,孫傳庭已經下了軍令,他要是不接,便又是抗令。

    孫傳庭現在已經開始將他當作了親信,他在孫傳庭心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上升。

    孫傳庭之所以剛剛親口下令點名給他,也正是因為將他看作親信。

    眼下若是不接軍令,必然會降低在孫傳庭心中的評價。

    “督撫……”

    就在陳望準備硬著頭皮應下軍令之時,曹文詔的聲音正好從他的耳畔響起。

    “還請督撫暫息雷霆之怒。”

    餘光之中,陳望看到了越眾而出的曹文詔,緊繃的精神為之一鬆。

    “建奴破圍,陳國威難辭其咎,但是總兵失職,按理需先等朝廷論罪……”

    “我知道。”

    曹文詔的話沒有說完,便已經被孫傳庭出言打斷。

    陳望心中一凜,抬起頭來,正好對上了孫傳庭銳氣畢露的雙眸。

    孫傳庭銳利的目光自軍帳之中眾將的身上緩緩掃過,他的聲音低沉的可怕。

    “但是建奴破圍而出,奪取青山關,情勢急轉直下,時局艱難,非常之事須行非常之事。”

    陳國威隸屬薊州鎮的編制,也不屬於孫傳庭的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