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錯過的人證

 程垣說道:“事都是張祿安排下去的,主意也是他出的,我是總裁,不是什麼都負責的,這件事責任都在他身上,和我無關。”

 “至於你們說的不正常商業競爭,如果你們是說,我們趁著林夏有熱度,就推出一個新人去分她熱度的話,那我不認為我這麼做有違反法律,這只是娛樂圈的正常操作罷了。”

 接下來的問話,程垣全部都避重就輕,不管兩人怎麼套話他都不肯承認。

 審問結束,倆人去外面商量對策。

 女警官著急得的揪著頭髮:“真是氣死我了,證據就在我們身上,可因為是不正當途徑得到的,根本沒法用。”

 男警官覺得對方能發來郵箱,說不定還有其他的證據,決定點開官方郵箱再看看。

 當他看清楚之前那郵件內容後,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比女警官還激動。

 女警官頓時顧不上著急了,開始安慰男警官:“師父你別生氣啊,為了這種人渣不值得的,咱們再想想別的辦法就是了。”

 哎呦,師父那麼沉穩的人居然還有暴走的時候啊,難得難得。

 男警官手指著她,氣得手指頭都在哆嗦:“你自己看看郵箱,正文內容被你吃了?沒看到上面寫著當時凌仙兒在門外都聽到了?”

 女警官傻眼了,再度檢查郵箱,嘿,還真是!

 足足教訓了女警官十五分鐘,男警官才去聯繫凌仙兒。

 很快,凌仙兒抵達,作為人證做完了筆錄。

 與此同時,程垣的律師到了,同來的還有程銘。

 見凌仙兒也在這裡,程銘眉頭就蹙起,問:“你來這裡做什麼?是你報警抓的程垣?”

 當初說要找人替代林夏在娛樂圈的地位,他就覺得這事做得不妥,畢竟是自家的妹妹。

 如果是林夏的一些行為威脅到悅心了,那適當地替悅心考慮,犧牲林夏的利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現在林夏有熱度,找個人分散她的熱度,並不能給悅心帶來什麼好處。

 程銘覺得沒必要再進行這樣的行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