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孫昧思索著拿出幽魂法珠。

 【是否為‘騎士大劍’鑲嵌‘幽魂法珠’?】

 【寶石鑲嵌規則:主寶石鑲嵌後,立即生效,再次取下時,需要消耗3顆次寶石,次寶石需要至少有主寶石一個單詞條的50%屬性!】

 寶石規則方面,官網卡拉爾地區資料裡有公佈,因為能夠更換和取下,所以寶石才能這麼值錢,它能一直用下去。

 次寶石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取下幽魂法珠,必須要消耗3顆擁有10%攻擊力詞條,或者有5%法傷加深詞條的寶石。

 次寶石作為消耗品,肯定也能賣不少錢,但不會貴到哪裡去,只是目前需要的少,市場小,看不到有人買賣。

 騎士大劍肯定不完全契合‘幽魂法珠’,法傷加深對它沒用。

 但有著榮譽天賦在,孫昧用這把劍可以用很久。

 所以……

 她鑲嵌了。

 理性上來說,幽魂法珠遲早要取下來,算是浪費三顆次寶石。

 但從上頭程度上來講,追求屬性是玩家的天性。

 有一顆+20%武器攻擊力的寶石不用,放著發黴?

 至於法傷……都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才能用得到,目前人族都沒解鎖‘法傷’這個相關屬性。

 隨著幽魂法珠的鑲嵌,騎士大劍微微震動,一縷縷幽綠色的光芒從法珠裡鑽出,像是細長的魚兒,圍繞大劍不斷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