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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也守不住父母留下來的家產,只能在外面漂泊,相依為命。

 商太太從女兒嘴裡得知海彤是閃婚的,據說是為了讓姐姐放心,海彤才會閃婚,從而搬出姐姐的家。

 別人不能理解海彤的做法,商太太能理解。

 姐妹倆相依為命十幾年,海靈當姐姐的已經習慣了護著妹妹,就算妹妹長大成人,有賺鈔能力,可以自己租房住的,但是海靈是不會放心的,總覺得妹妹在自己身邊,她才能放心。

 除非妹妹嫁了人,有別人代替她愛護妹妹了,她才能放心。

 這就是海彤閃婚的真正原因。

 體會不到姐妹倆之間那種相依為命,誰也離不了誰的感情,就無法理解海彤為什麼要以閃婚作為代價,搬離姐姐的家。

 “有證在你們手裡,這就更好辦了。”

 商太太拍著海彤的手,“放心,姨媽一定會幫你們討回公道的。”

 “姨媽,我和我姐也能要回我爸媽留下來的房子。”

 她父母留下來的家產,爺爺奶奶要分,也分不走全部,總之,他們想完全霸佔房子,那是不可能的。

 原本,姐妹倆想等爺爺奶奶死了,她們再回老家收回房子的。

 沒想到老家那班極品,先來找事情。

 那就提前打官司了。

 “姨媽知道你們姐妹倆不是那種任由人欺負的性子,姨媽是替我的妹妹討個公道。”

 海彤便不說話了。

 姨甥倆說了一下午的話。

 傍晚五點,商太太堅持要跟著海彤一起去陸氏集團接海靈。

 海彤只能由著她。

 於是,海彤開著車,載著陽陽,帶著商太太一行人,浩浩蕩蕩地去陸氏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