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風 作品

第212章 加盟合作

 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

 按照約定,周萱和巖華都將簽約樓蘭影視(工作室名字),但程默不會當場逼迫周萱,這樣也太不人道了。

 程默也不擔心二人毀約,實際上,約定也並無特別的約束力,但毀約的代價。

 別說周萱承受不起,就算柳氏夫婦也不敢。

 何況,程默的合約中並不限制周萱接外面的工作,這也是留有餘地了,沒有把泰華跟周萱合作的大門給關上。

 而且泰華手中握有金城與金都兩大影院,還跟許多電影公司有合作,明星和聯華兩大電影公司停業了,誰來填補這個真空?

 柳氏夫婦是有這也野心的。

 所以,他才接收了明星公司留下的部分人馬,另起爐灶成立泰華,並簽約了一批知名演員,準備大幹一場。

 這其中,他最為看重的就是乾女兒周萱了,他是想要捧她作為泰華的臺柱子的。

 但被程默這麼橫插一腳,這個臺柱子根本不可能是泰華一個人的,他想掌控就更難了。

 人家能輕鬆幫周萱找到親生父母,這能量那是深不可測,他也算是成功人士,不算呼風喚雨,起碼也是有一定能量的人,也曾出錢出力替周旋尋過人,可不也是一無所獲?

 要說在上海灘能輕鬆做到的,估計也就是杜、黃之流可以了,人家一呼百應,即便是出了上海灘,也有人買賬。

 這個肩膀就是柳氏兄弟了。

 經過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戰,互不相讓,程默同意柳氏兄弟入股樓蘭影視,佔股百分之二十。

 雖然人才底蘊比不上泰華,可這東西誰說得準,只要有錢,就能招到人,還愁其他嗎?

 有錢,有項目,還愁沒人加盟?

 柳中昊是商人,自然明白這個道理,很多時候,只要不是你死我活,打不過,就只有妥協合作。

 程默也不想跟柳氏夫婦直接對上,畢竟他是進入電影領域的小白,雖然有超前的預判的目光,但他一個人是做不成事業的,尤其是樓蘭影視剛起步,得需要找個肩膀踩一下。

 相互換股。

 所以,必須合作。

 這就是有權的好處。

 程默也沒要對方的資金,而是提出了同樣入股泰華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