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的薇 作品

第119章 尚宮

 賀蘭家報案了,萬年縣受理了。
 

 衙門自然要問為什麼,李景仁作為事主,一口咬定賀蘭僧伽罵了李家人,他氣不過才打他的。
 

 縣衙裡賀蘭僧伽說自己沒罵人,說他僅是和友人在喝酒,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然後就被衝進來的李景仁和韓王暴打了一頓。
 

 這個案子不小,御史坐衙門,顏善親自審問。
 

 一句“你喝了多少,醉否?”就讓這個案子徹底的沒有了審問的可能性,因為衙門裡面的所有人包括御史都知道賀蘭僧伽進衙門的時候身上是有酒味的。
 

 所有人都知道賀蘭僧伽喝了酒。
 

 至於賀蘭僧伽為什麼腫成豬頭樣子,這就和案件無關了。
 

 喝了酒,那就什麼話都可能說出口,那事主不承認也情有可原了,因為喝醉了嘛,情有可原。
 

 御史也覺得這個事情是個糊塗賬,一個說罵了,一個說沒罵,問了武家兄弟,兄弟二人也說不清。
 

 因為他們也喝醉了,而且他們說他們也記不得了。
 

 武家兄弟一點不傻,知道皇家的事摻和不得,不是東風壓西風,就是西風壓東風,無論李元嘉也好,李景仁也罷。
 

 這兩人和太子的關係都極好。
 

 武家兄弟還想做官呢,繼承爵位呢。
 

 和賀蘭僧伽關係好不假,但他們可不會傻到去幫賀蘭僧伽站隊,賀蘭家族在北周的時候很有勢力,但現在已經不行了。
 

 雖然有個賀蘭安石很厲害,擔任豫州法曹參軍。
 

 但再厲害,能有李元嘉厲害。
 

 小時候人家就是神仙童子,如今馬上就是房相的女婿了,再說了,人家二十多位兄弟,皇帝還是人家二兄。
 

 這時候要是站隊,那就是把今後的路走死了,所有武家兄弟打死不鬆口,一問就是喝醉了,一問就是不知道。
 

 而且今日的御史還有點臉熟,好像是那個在東市賣大鵝服的姓騰的姐夫,叫什麼給忘了,就知道姓陳。
 

 這案件是糊塗的,顏善不願審,定性為鬥毆事件,就上報給了宗人寺受理。
 

 李元嘉和李景仁被關到了宗人寺,李元嘉是晚上進去的,半夜就被人接出來的,李景仁是第二日被李景恆接出來的。
 

 然後又去戶部當值了。
 

 律法,從來就不是對頂級勳貴制定的,只要不造反,打架鬥毆只是尋常事,朝堂上文武還打架呢。
 

 至於賀蘭僧伽沒有管他,朝中也沒有人提這回事。
 

 大家都不願在這個關頭讓太上皇不舒服,也不願因為這件事讓房相難堪,再者而言鬥毆事件太正常了,只要不死人沒多大事。
 

 太上皇的哪個兒子沒有點壞毛病,像李元嘉這樣還算是好的。
 

 畢竟這麼多年,只有這麼一件讓人津津樂道的事了,長安百姓一點都不覺得李元嘉是紈絝,倒是覺得李元嘉是苦主,是個可憐人。
 

 壞人自然是賀蘭僧伽。
 

 能在長安縣衙旁邊建兩個幼稚園的親王被人打了,這不是可憐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