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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想在前任面前裝成個氣勢洶洶的公雞,卻還是沒那個實力,項簡其實早在去找時翊的時候就想到過這個局面,等到真發生以後,她才發現有些難過是無法抑制的。
 

    但即便如此,項簡仍不後悔,她不怪時翊也不怪自己,她不後悔自己做過的每一個決定,既然下定決心把握好僅有的工作機會,也拉下臉找了前任幫忙,她就更要把這件事做好。
 

    反正除了一些親近的朋友,很少有人知道項簡和時翊談過戀愛。
 

    他們剛上大學那一年很忙,雖然是同所學校,卻因為專業不同在兩個校區,幾乎都是休息日才有空見面,後來大二時翊入了圈,項簡為了避嫌,主動不在人多的地方與他碰面。
 

    時翊從沒隱瞞過戀愛這事,但由於一直見不真人,大家也只知道時翊有個隔壁校區的女朋友,並不清楚是誰。
 

    所以現在捱罵就被罵吧,反正也少不了塊肉。
 

    被罵成資源咖,也總比被罵成“掉價的前女友”好得多。
 

    不過如果時翊能少看一點她捱罵的評論,那項簡就更加感謝了。
 

    大數據時代,所有的心思都逃不過網絡,項簡剛看完通告微博,下一條就是時翊廣告拍攝的路透圖。
 

    在腦子反應過來之前,項簡已經點開了這條微博,裡面的照片畫質很糊,但不妨礙她認出人群中那個最高的身影。
 

    項簡用兩根指頭使勁把照片放大,勉強能看到時翊的面部輪廓,她撐著下巴,想到了自己給他拍攝的第一張照片。
 

    當時她拿著時翊的相機,硬是要拍他,他那張冰塊臉難得漲的通紅,不停的想要遮住自己,嘴上重複著一句話。
 

    “我不拍照的。”
 

    時翊從來不拍照,從小到大,他沒留存下來過一張照片,就連畢業合照他也不會參加。
 

    他唯一的興趣就是攝影,但從來只拍靜物,項簡是他拍過的唯一人像。
 

    “可是你說要教我拍照的,說話不算話。”項簡故意拉攏下臉來,她知道只有表情做得非常明顯,時翊才能勉強到察覺她在生氣。
 

    “我就想親自幫你拍一張照片留作紀念,你想想啊,等我們一百歲的時候再拿出來看,多浪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