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琳琅【退圈】(第2頁)

 “其實,我是收到了一些內部消息……而且,網站是籤人的,一簽十年,等於我就賣給它了,我覺得不划算。”

 後半句,確實是真話。

 雖然“籤人”更好養筆名,但是“籤書”對於普通作者更友好,既不用擔心“賣身”,如果書真的受歡迎,也可以轉成“籤人”。

 “那你既然想好了,為什麼還猶豫呢?”

 林星然又一次問到了點子上。

 ——因為一個人。

 上一世,雖然網站倒閉了、她也因為第一本書草草了事而荒廢了網文事業,但她在簽約之後,認識了一個好朋友:琳琅。

 簽約後,江白鴿被人拉進了作者群,琳琅也在那裡。

 琳琅那時候已經算大神級別的作者,寫了很多年,書很多,出版過好幾本書,是花魚網的駐站作家。

 她最厲害的是沒有“空窗期”,老書完結,一個月之內必開新書。無論是暢銷榜、訂閱榜、完結榜、新書榜,還是作者榜,都有她的身影。

 所以,即使知道琳琅和自己在一個群裡,她也不敢主動勾搭。

 剛開始,因為是新人,江白鴿會請教一些發文的技巧,比如更新的頻率、如何與讀者互動之類的。

 遇到週末,大家比較有空,回覆的人比較多。工作日,很多人因為要上班,就沒時間搭理她了。

 但琳琅,幾乎隨時都在線上,只要看到問題,就會回覆,而且十分細緻,一點也不高高在上。

 久而久之,兩人熟絡了起來。

 但沒過多久,江白鴿就發現群裡有些人喜歡拉幫結派、踩高捧低,但讓她最討厭的,是男作者在群裡被“視若珍寶”。

 有一次大家搞了個碼字比賽,江白鴿明明是手速最快的,卻因為有一個男作者也參加,大家就說那個男的是第一。

 所謂的“獎勵”,不過是參加比賽的其它作者去第一名的小說頁面幫忙留言、送禮物(禮物也可以免費獲得),江白鴿根本不在乎。

 她只是單純討厭那種“舔男厭女”的風氣,和幾個特別愛男的作者在群裡吵了起來,還一怒之下把群都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