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 作品
第22章(第2頁)
窮苦人家賣田賣地,山窮水盡後可撐不了幾代人,所以這些田地,在錢開死後,成了無主之物。
“這是……交易嗎?”
胡縣令眼中閃過貪婪之色。
現在一畝良田,能賣十幾兩銀子,這疊地契,操作得當,能賣上萬兩銀子!
又或者不賣,僱人去種,每年賣糧的純利也有近千兩銀子,當的是一筆細水流長的買賣。
胡縣令知道陳勝的意思。
收了這疊地契,還有宅子,其他事就莫要再追究了。
錢開已經死了,不是嗎?
他又不是你的親戚或心腹屬下。
為一個死人,去得罪一個入品的武者,值得嗎?
當然不值得!
胡縣令拔了匕首,堂而皇之地將一疊地契揣進懷裡。
這是贓款,他要帶回縣衙充公。
嗯,沒錯,就是這樣。
“來人,給錢員外找個風水寶地埋了吧,好歹生前也是個體面人。”
胡縣令喊道。
“額,大人,這案子還未查清,不是應該先將屍體收納至衙門內的停屍房,好叫仵作細細查驗嗎?”
捕頭有些納悶道。
平時他們都是這麼走流程的,咋今天就不一樣了呢?
“案子不是已經查清了嗎?”
胡縣令胸有成竹道:“依本官來看,這定是一場入室搶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