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歸春 作品

第六十三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楊家全就朝眾人抱拳,然後走出飯館,先去飯館不遠處的一個賣毛蛋的小攤上買了幾個毛蛋,然後再狀似隨意地往縣衙那邊走去。縣衙門口有一排官差守著,凶神惡煞,沒人敢靠近。

 但是旁邊的佈告欄前卻圍了七八個人在那裡看熱鬧,好像有什麼新鮮事。

 這新鮮事,自然就是那份通緝令了。

 楊家全深吸口氣,就朝著佈告欄處走去。

 他沒有帶斗笠,反正已經易了容,就這樣過去看,擠在人群中應該沒人會留意,但是帶了斗笠的話,反而會有人注意。畢竟,沒有人會想到通緝犯會這樣大搖大擺地來縣衙門前晃悠。

 果然,沒有人留意他,而是都在討論著通緝令的內容。

 楊家全隨著人群不動神色地往前擠,很快就看到了黃布上寫的通緝令內容,頓時一股涼意從腳底板直衝天靈蓋。

 通緝令上,他們這五戶人家所有人,大到老人家,小到襁褓中的嬰兒,名字全都在上面。

 “通緝,雲田村村民五戶,三十二口,劫殺同村鄉人老少共計十三口,潛逃在外。其惡行令人髮指,天理難容,特此通緝,姓名,相貌特徵如下,詔天下有能告殺人者,賞錢五十兩,有能提供線索者,賞錢五兩至二十兩。”

 他的心裡掀起驚濤駭浪,把牙齒咬得咯咯響,拳頭緊緊地捏起,指甲嵌進了肉裡也沒發覺。

 果然,縣令真的把村人的死都栽贓到了他們頭上,而且

 大人小孩一個都不放過,這是要趕盡殺絕呀!

 狗官,喪盡天良,蛇蠍心腸!可惡,他絕對不能讓這樣的事發生!

 只不過,通緝令只有姓名,年齡和籍貫,並沒有畫像,因為他們是籍籍無名之輩,官府並沒有登記他們的樣貌,而且告狀的人也形容不清楚,官差過來抓人也沒有找到。

 雖然有一些外貌特徵,但是卻平平無奇,一些痣啊什麼的,只要稍加修飾,根本發現不了。

 這樣的話,只要不是熟人告密,再加上隱姓埋名,遠走高飛,官差就很難找到他們。

 反正他們也是要走了的,只是這樣走,跟自己清清白白地走,卻是完全不一樣。

 難道,他們這輩子就只能隱姓埋名,屈辱地揹負著罵名,提心吊膽地活著嗎?

 他絕對不容許自己的孩子這麼活著,也不容許讓真正的壞人逍遙法外,而讓他們這些無辜的人揹負罵名。

 這時,周圍人的議論聲傳進了他的耳朵裡。

 “呵,殺人嫌疑犯有這麼多人啊,還有老人孩子,我覺得他們村應該是分成了兩派,其中一派把另一派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