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0章

 金長城也不想去,本身跟他們也不熟,一年也見不上一回面。

 所以事情就卡在了這裡,金長城不願意跟爺爺奶奶,更不想把錢交出來。

 賠償一百萬的那人也跟金長城說了,錢只有握在自己手裡那才叫錢,在別人手裡,你永遠要不回來。

 因此金長城從來沒去過爺爺奶奶家,親戚來了,他也不開門,存摺他一直在身邊放著,生怕被親戚們搶走。

 他明白,這一百萬是父親留給他最後的保障。

 林染聽古正南說完事情經過,打電話找了一位律師朋友。

 律師過來了,聽了前因後果,然後說道:“理論上,爺爺奶奶是監護人,但如果孩子實在不樂意跟,法律上也沒明確規定必須得去。”

 “賠償款給了孩子,那就是孩子的,親戚沒有動的資格,倘若擅自挪用,他們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但是孩子才十一歲,在某些方面根本做不了主,所以親戚們如果用了,他也沒有辦法。”

 律師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在家庭財產這方面,有時候法律根本不起作用。

 “金長城的父親去世,所留下的財產,由他的直系子女繼承。”

 律師把話說完了。

 金長城又從口袋裡拿出一張紙遞給了律師:“我爸還買過一份保險,賠償款是十萬,已經打到了銀行卡里,這張卡被我奶奶拿走了,她始終不肯給我,受益人是我。”

 律師拿著那張紙看了一眼:“你爸還立過遺囑?”

 “是的,我也不知道我爸為什麼會立遺囑。”金長城還是個孩子,大人問啥都說。

 律師和林染互相看了一眼,林染問金長城:“這份遺囑你給誰看過?”

 “誰都沒有。”金長城誠實的答道。

 林染和律師鬆了口氣,這份遺囑上面寫著,將來死後所有財產都歸兒子金長城所有。

 按照金長城的年紀推算,他的父親頂多四十歲,誰年紀輕輕就立遺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