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三法司在定罪的時候,肯定沒有拿到大祭酒的口供!

 在離天律中,要真正定下一個人的罪名,最後一個步驟,便是要有犯人親口述說犯罪事實,並按上手印。

 若無罪犯認罪的口供,刑事官是不能定罪的!

 雖然兩千年,確實會有一些見不得光的操作,可這也只是一小部分。

 絕大部分官員,都謹遵夫子親自修訂的離天律要求,拿到罪犯口供之後才最後定罪。

 他們誰都沒想到,堂堂三法司,離天最高級別的司法衙門,竟然在沒有大祭酒口供的情況下,給他定了罪名!

 而且判了梟首之刑!

 這漫長的寂靜,一方面因為眾人驚訝於大祭酒目前的狀況,另一方面則是眾人不約而同想到了大祭酒定罪過程中的貓膩!

 裴元度顯然感受到了現場的異狀,傳聲給刑部侍郎讓他立刻開始宣讀大祭酒的罪狀。

 刑部侍郎忙站起身來,拿起了洋洋灑灑數千字的罪狀,開始大聲朗讀起來。

 這罪狀之前就讀過一次,那時旁人聽起來,只覺得大祭酒的罪過罄竹難書。

 可現在再聽的感覺,又完全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