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條件(第2頁)

 白敬德有交待。

 他當初派的人,在橫斷山脈找了葉稚予足足三天,始終未見其蹤跡!

 那山脈他本人也去看過,雖然大,但在那麼密集的搜尋下,不可能毫無蹤跡才對!

 所以....

 這消失的三天,是又去了哪裡了呢?!

 ....

 蘇國生這問題,問的有些刁鑽!

 若這葉稚予去那橫斷山脈是為武道試煉,那肯定不會選擇隱匿起來...

 可那白敬德派了那麼多人,多番搜尋無果,這難道不是一個奇怪的事....?

 稚予沉吟片刻後。

 \\\"抱歉,這個問題涉及到我的修煉秘密,不太方便說...\\\"

 \\\"修煉秘密不太方便?\\\"

 \\\"小姑娘,你要看清楚情況。

 我們是帶了協查令的,根據聯邦法,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配合調查!\\\" 蘇國生冷聲道。

 他兒子都死了!

 若是對方配合那還好說,要是說無可奉告的話。

 那他們倒是有理由採取一定的強制手段了!

 若是對其日後造成了修煉損傷,可怪不得他沒提醒!

 ....

 \\\"你說的沒錯...\\\"

 \\\"聯邦法律的確有這條要求。

 但第5782款也明確說了,涉及到武者修煉隱秘時。

 若是一定要詢問原因,則必須補償對其造成的損失...\\\"

 稚予不緊不慢道...

 聯邦法律她難道會不懂嗎?

 公民是有義務配合調查,但也有相應的補償規定。

 拿個協查令就敢隨意打探他人修煉隱私,最後又查無實據,在這世界,是不行的....

 ....

 \\\"這丫頭,倒是真聰明....\\\"

 林然是一直在廚房裡聽著這三人的談話...

 倒是沒想到,這丫頭說話什麼,遊刃有餘! 那語氣和思路,智商絕對超限了。

 不過....

 他也隨時做著準備,一旦這丫頭有什麼風險,他那張雷神符,便可隨時啟用了!

 \\\"呵....\\\"

 \\\"聯邦法律你倒是記得挺清楚的...\\\"

 李琴瑤冷哼一聲。

 若不是顧

忌這葉稚予天賦凜然,又是聯邦武大的重點招手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