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爾日 作品
第41章 案中案,撲朔迷離(第2頁)
譚俊傑說:“為了工作爭執幾句,這很正常嘛。我也沒記在心上。你向我反映局裡的情況,能讓我兼聽則明嘛。
至於這件事如何處理,市委會有個態度的,你先回去。”
陶之春起來,恭敬地哈腰,退去。
過不了一個小時,市委曹書記打來了電話,說他半小時就可回到市委,兩人碰頭。
剛放下電話,政法委書記喬年生進來,氣呼呼地說道:
“譚書記,出大事了。”
譚俊傑身子一彈,問道:“出什麼大事?”
喬年生站著道:“公安局向我彙報,東園派出所接到舉報,一個叫唐盛的記者以調查為名,要挾陶之春出五萬元,他就不寫報道了。
陶之春假意答應,籌集了三萬元交給唐記者。答應今天再去籌集兩萬。
為了懲治這個要挾的記者,陶之春報了案,派出所接到舉報後,在唐盛住的賓館房間衣帽間搜出了三萬,陶之春在交給唐記者三萬時做了記錄,登記了部分票面的編號。
現在,三萬元中的編號與陶之春提供的編號相符,而記者不承認,大叫陶之春誣陷他,在派出所大喊大叫,拍桌打椅。”
譚俊傑說:“這個記者全省有名,非常厲害,你先去派出所安撫他的情緒。交代派出所一定要禮遇人家。然後馬上回來,曹書記回來了,我們三人立即碰頭商量。”
譚俊傑打完電話,立即撥通曹書記,曹書記聽完,說:
“我、你、丁市長、喬年生四人先開小會,通知在家的常委,下午兩點半開會。”
週六上午十一點。
書記會議室。
會議詳細聽取了喬年生,譚俊傑的彙報。
丁市長說:“據我所知道的,孟達同志做得有些不恰當,一個教育局的副局長,紀委要問一問他的情況是可以的。
但兩天了,還沒問出個情況,又不向主要領導報告,這不正常。如果要‘雙規’,也要先向主管領導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