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爾日 作品

第29章 手握證據,關鍵時刻就攤牌(第2頁)

 休息了兩天,元月三日上班。 

 他在辦公室坐了一個小時,一個女同志推門而入,問道:“你是陸主任吧。” 

 陸皓明坐在那兒沒動,斜上眼睛掃了她一眼,說道:“對,有事?” 

 女子說:“發票要簽字,唐主任說要找你先簽。” 

 說完,她從小小的包裡掏啊掏。陸皓明吃了一驚,就算每張發票一百元,這一堆怕上了一萬。 

 但是,小小的包裡有大大的票。她掏出一堆之後,竟然還掏出三張。 

 掏完,她就坐在陸皓明的對面。一副悠然自得的樣子,說道:“以前馬主任那個時候,就他一個人簽了算,現在你們改了規矩?” 

 陸皓明沒有理她,一張一張的看著發票,全是雅圖的,而且經手人也亂七八糟,大部分是馬小松籤的經手人,還有一部分是人事科科長,成教科科長等人籤的。 

 這明顯不符合規定,按辦公室條例,辦公室主任可以簽字,但是其他科室沒有權力簽單。必須辦公室開具用餐條才行。 

 他再看菜品的單價,貴得嚇人。別人的王八280元一斤,雅圖的要420元一斤。 

 陸皓明想,這些不是他經手的發票,自己能籤嗎? 

 他轉念一想,這也是送上門來的一條大魚,便問:“一共多少錢?” 

 “11萬6千多。” 

 陸皓明笑道:“這樣好不好?確實跟以前有點變化。馬主任犯了點小錯誤,走了,但大多數是他籤的單。 

 我跟唐主任去說明情況,你也難得跑,我幫你簽了,到時打個電話給你。” 

 女子一聽,忙說:“陸主任,你真是太好了。下次來我們店子,吃飯按摩一條龍,保你滿意。我叫個最漂亮的妹子給你按。” 

 陸皓明心想:我當然要對你好,你把證據都送上門來了。便玩笑道:“把號碼說一下,我存一下。” 

 女子報了手機號,說:“名字寫崔英。” 

 等女子走後,陸皓明把發票清理了一下。詳細記錄每一天的支出,然後複印了一份。 

 最後簽上大名,送到了三樓唐懷德手中。 

 “唐主席,這些主要是馬小松在位時的發票,張張有他簽名,我也就簽了。” 

 唐懷德感嘆道:“開支太大了。不過,有兩個人簽字,又有經手人,我就放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