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 作品
第711章(第2頁)
這個事情,在成為一名律師的時候,她就已經知道了,心中也是打定主意這麼做的。
但當真正的事情出現在自己的身上時,她發現自己好像是做不到無動於衷。
一個明明已經確認是十惡不赦的人,出現在你面前,你知道他所做的惡事。
律所已經明確的要求你去接手這個案件。
而你也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只要去辯護,那個惡人就會逃脫罪責。
你要怎麼選擇呢。
繼續辯護,幫他逃脫罪責,讓他在外面繼續逍遙法外。而受害者一方,卻是無法申訴自己的冤屈。
還是說,在辯護中放水,讓那個惡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她認真想了一下,無論是怎麼選擇,她心中都會不舒服。
選擇辯護,她感覺自己違背了自己的良心,每當想到一個惡人是在自己的辯護下,在外面逍遙法外,而且還有有可能繼續作惡。
可是要是在辯護中放水的話,她就違背了身為律師的職責。
經過長時間的思考後,
唐秋最後得出一個結論,自己好像不適合律師這個職業。
而恰好這個時候,陳總突然出現了,請她去當公司的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