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作為補償,巡捕房一次性補償給你十萬法郎,這筆錢由公董局從財政經費中劃撥,等你從監獄出來,事情已經過去了,到時候我會安排你任職於警務委員會擔任要職!”

 馬格利完全有資格做出這樣的承認,他不但是駐滬副領事,還兼任公董局總董,按理說總董應該由總領事兼任的,但康德本身又是駐華公使,還兼任了總領事,而公董局總董是最高執行董事,每天要處理很多公務,康德如果兼任根本就忙不過來。

 夏利本來很抗拒,但是聽到最後得知有十萬法郎的補償,而且時候還能在警務委員會任職就有些猶豫,要知道他現在的薪水每月也才一百大洋,如果補償十萬法郎,這相當於接近三年的薪水。

 他有些遲疑的問道:“事後真的能夠安排我在警務委員會任職嗎?”

 馬格利點頭說:“當然,我是公董局總董,在人事任免上,就算康德先生也無權插手!我保證給你安排的新職務和薪水只會比現在高,不會低,而且你在監獄三個月期間,巡捕房照樣給你發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