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 莫巖和餘樺各自講的故事(第3頁)
“你們簽訂什麼協議沒有?”
“這倒沒有。”
朱偉,對不起了.
王濛大佬,您現在已經是
部長,不再是《人民文學》主編,也不會管這些小事。
方明華心裡嘀咕了兩句,笑著說道。
“莫言,最近我們編輯部推出了針對中青年優秀作家的合作協議,我稱之為大神約.”
方明華又將自己對格非說了說一遍。
莫巖聽有點心動,不過還在猶豫。
“那長篇呢?”莫巖又想到一個問題。
“我們《延河》和《人民文學》一樣,只刊登中短篇,所以協議裡不包括長篇。”方明華耐心解釋:“不過我們可以節選你中精彩部分進行刊登,這實際上也是一種宣傳嘛。”
這倒也是.
莫巖點點頭。
“還有,如果你簽訂大神約,我可以將你的向國外推薦!免費提供翻譯!美國城市之光出版社出版的那本《中國優秀先鋒作家作品選集》你收到了吧?”方明華又祭出一個大殺器。
“收到了。”莫巖趕忙說道。
去年方明華和美國洛杉磯和城市之光出版社詩人兼社長勞倫斯·費林蓋蒂達成出版國內優秀先鋒作家的協議,已經執行,首次印刷3萬冊,每本定價10美金。
當然,這沒法和暢銷書相比、勞倫斯·費林蓋蒂按照協議支付了收入8%的版稅收入,合計共2.4萬美金。
平均到每位作家2400元,不是人民幣,是美金!
按照現在一美元兌換3.4元人民幣,可以獲得8160元!再扣除個人所得稅也能6500元左右。
這放在國內相當於一部長篇的稿費啊。
所以現在方明華提這個,兩人臉上都露出感激之情。
名利雙收啊!
“莫巖,你還猶豫什麼?你看看方主編說的條件多好?再說了《延河》也不比《人民文學》差多少吧?你就籤吧。”旁邊的餘樺說道:“我都簽了。”
“你也簽了?”
“騙你幹嘛?方主編,是不是?”
“對,餘樺是第一個籤的。”方明華嘴上說道,心裡暗贊。
不錯,這助攻的不錯滴。
於是,莫巖高高興興答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