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曲折離奇(第2頁)

 “情人關係,不過我們已經分手了。”

 “你們之間為什麼會分手呢?”

 “因為我愛上了布萊克,所以我選擇了離開他。”

 “你所說的是不是本案的死者?”

 “是的,他被活生生打死了。”

 “如果我現在告訴你,有份打死布萊克的人是第一被告,也就是你的前任男朋友,他是因為你離開了他,所以憎恨死者,將所有的不滿發洩在死者的身上,從而導致了他的死亡,你相不相信?”

 塔拉夫:“不相信。”

 辛胡可:“請問為什麼呢?”

 塔拉夫:“我跟他分手的時候已經說得很清楚,我跟他分開並不是因為布萊克,而是因為我已經不再愛他,他最後也理解、尊重我的決定,我們之間可以說是和平分手。

 後來我與布萊克在一起後,我們三個還一起出去玩。

 我們三個的關係很融洽,根本沒有存在任何意義上的矛盾。”

 辛胡可:“那就是說,第一被告是沒有憎恨死者的理由。”

 “是的。”

 “那麼你如何解釋這一次毆打致死的案件呢?”

 “金錢糾葛,意氣之爭,我只能用這樣的詞語來形容。”

 “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夏麗麗站起來,手裡拿著一份文件:“證人,你口口聲聲告訴我們,你與第一被告是屬於和平分手,他還接受你愛上其他人的事實。

 但是根據我們的調查,在你們分手以後,第一被告有多次自我摧殘的記錄。酗酒記錄12次,企圖自殺18次,因為服毒自殺失敗被送進醫院洗胃高達8次,對此你有什麼解釋?”

 塔拉夫:“我想,人的情緒低落有很多種原因,不一定都與感情問題有關。”

 夏麗麗提高了聲音的分貝:“是嗎?我手裡有一份警局的報案記錄,你曾經多次報警投訴,被第一被告騷擾,因為對方纏著你,要求與你複合,但是遭到你的拒絕。

 你還因此向法庭申請了人身禁制令,禁止第一被告接近你。這些就是你所謂的相處融洽,和平分手?”